美国最高法院20日作出重要裁决,认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关税政策缺乏法律授权。该裁决被外界视为对白宫贸易政策的直接冲击。数小时后,特朗普白宫记者会上公布替代方案: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签署行政令,对所有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有效期150天。法律专家指出——与先前做法相比——新关税措施受到更明确的法条约束。《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规定,总统在面临“巨大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临时加征关税,但期限最长不超过150天,且国会拥有最终决定权。按过往记录,国会很少同意延期。此次调整背后是更深层的法律分歧。最高法院以7:2的投票结果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未授予总统征收大规模关税的权力。该法于1977年通过,原本用于应对冻结外国资产等紧急情况,但特朗普政府将其用于广泛的贸易措施。裁决书明确指出:“国会从未打算将该法变成全面贸易战的工具。”面对司法受挫,特朗普政府仍释放强硬信号。除宣布新关税外,白宫表示将启动多项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的调查,针对所谓“不公平贸易行为”。特朗普本人也在社交媒体强调,所有以“国家安全”为理由的现有关税——包括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钢铁、铝制品征收的关税——都将维持不变。国际经济界反应迅速。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一名高级研究员表示:“这标志着美国司法系统首次明确收紧总统在贸易领域的权限,但白宫随即寻找替代法律路径的做法仍值得警惕。”欧盟委员会贸易发言人称,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不排除采取反制措施。从更长周期看,此事凸显美国贸易政策的结构性张力:一上,国会与司法系统开始对总统贸易权限形成更强制衡;另一方面,现行法律仍为政策操作留出空间。有一点是,《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上一次启用是在1971年尼克松政府时期,当时美国正面临布雷顿森林体系动荡带来的国际收支压力。历史经验显示,这类临时措施往往会引发市场与贸易伙伴的连锁反应。
关税不仅关乎税率,更牵涉规则、权力与利益的再分配;最高法院裁决为美国行政部门划定了更清晰的法律边界,但未必改变其借助贸易工具推进政策目标的惯性。未来一段时间,围绕关税措施的合法性、可持续性及其对全球产业链的外溢影响,仍将是国际经贸观察的焦点。各方在应对摩擦时,需要更加重视规则基础与沟通机制,以降低对抗成本,稳定全球经济复苏所需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