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当下,如何有效处置困难企业成为重要课题。湖南法院近年来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将司法手段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为陷入困境但特点是市场价值的企业提供了重生机会。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案例充分反映了此做法的成效。曾作为"中国民营超市第一股"的步步高及其14家子公司,身负227.7亿元债务,陷入571起案件纠纷,面临退市风险。通过司法重整,该企业成功引入4家产业投资方,并吸引行业标杆企业胖东来参与深度调改,最终实现扭亏为盈。这充分说明,对于意义在于市场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能够成为其渡过难关的有效途径。 湖南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成效显著。2025年全年,湖南法院依法审结破产案件1179件,推动1129家企业规范退出市场,帮助50家企业重获新生,累计化解债务1283.1亿元,盘活存量资产292.682亿元。 在具体实践中,各级法院针对不同企业和困境,探索出了多元化的救治路径。长沙中院在某汽车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指导管理人灵活采取"拆旧引新"的资产处置策略,成功引入2家重点企业,将上千亩闲置土地和数十万平方米厂房整体盘活,推动企业向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转型。这既解决了企业的困境,也优化了产业结构。 株洲中院审理的三家"专精特新"企业合并重整案,则展现了另一种救治模式。在没有外部投资人参与的情况下,这三家企业依靠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稳定供应链,实现了自救式重整。这种模式充分调动了企业自身的积极性,体现了破产重整制度的灵活性。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闫伟指出,对于陷入困境但有市场价值的企业,法院要运用破产法作为"救治医院"的功能。这一表述准确概括了现代破产审判的核心理念。破产法不仅是清算工具,更是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机制。通过科学的司法手段,可以将困难企业的资源要素重新配置,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和产业的转型升级。 从更深层看,湖南法院的破产审判创新实践,体现了司法服务产业发展的新思路。通过破产重整,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提供了重生机会,同时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破产并非终点,关键在于以法治方式校正市场出清节奏与资源流向。对具有市场价值的企业,重整如同"治病救人",以制度化手段争取重生空间;对失去持续经营能力的主体,规范退出则是对市场秩序的必要维护。以更高质量的破产审判推动风险可控出清、资产高效盘活、产业有序升级,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