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万物生长,野菜随处可见;3月14日下午,湖南湘江江滩公园附近却因一场不当用火引发火灾。一处滩涂上的芦苇被点燃,火势迅速蔓延。消防部门全力扑救,当日16时36分明火被完全扑灭,现场确认无复燃风险。 经调查,这场火灾由66岁市民许某某引起。她为了方便采摘艾叶,决定焚烧河床杂草。但她低估了火势,当意识到无法控制时仓促离开。3月15日——许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春季天气干燥,林草含水量低,森林火灾风险明显增加。一次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一个未熄灭的烟头,都可能引发难以控制的火灾。类似案例近年来频繁发生。2025年11月,福建宁德一村民因焚烧田埂杂草引发火灾被处罚。同年3月,安徽庐江一场山火由烧纸祭祀引发,涉事人员被刑事拘留。2024年2月,广西一村民因乱丢烟头引发山林火灾,过火面积达31.22公顷,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参加森林巡护。 这些案例说明,野外用火的危害远超想象。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法规,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将面临严厉处罚。个人可被罚款300元至50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罚款可达2万元至10万元。因人为或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防范森林火灾需要全社会参与。群众应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摒弃侥幸心理。防火期内任何野外用火都需获得主管部门批准。采摘野菜、春游踏青时更要提高警惕,不在林地、草地等易燃区域用火。涉及的部门应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
一场因采摘野菜引发的火灾,暴露了公共安全意识的薄弱环节。在人与自然共生的时代,守住法治底线和科学态度同样重要。唯有将防患于未然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才能筑牢绿色发展的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