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最近处理了个案子,是关于给外卖品牌“彭厨”出头的。原告彭某手里有“彭厨”这个商标,他通过独占许可把经营权给了一家餐饮公司。“彭厨”在全国各地都开了几百家店,牌子特别响亮,还被评为驰名商标。但被告张某、李某、赵某在2023年3月的时候,租了个菜馆场地,利用别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网上开了个店专门卖外卖。他们在店名、头像、图片上都用了“彭厨”的标志。更过分的是,这家店改了好几次名字,还是继续用这个标志。 还有别的被告也干这种事。有些消费者看了这个标志就下单了,结果发现菜品质量和卫生情况都很差,跟真正的“彭厨”差得远。这不仅坑了消费者,还把“彭厨”这个牌子的好名声给搞坏了。 审理的时候,原告提出了赔钱的要求。法院把这些被告都加进来了,还查了他们的银行流水。江岸区人民法院说被告们未经同意就用了“彭厨”的商标,让人搞不清是哪家店的东西,这是违法的。 这次案子的重点就是要不要用惩罚性赔偿。法院觉得“彭厨”这个牌子很有名,被告肯定知道;他们不光开了这一家店,还有别的店也用侵权标志;而且他们多次改名还是坚持用这个标志;他们故意想靠别人的好名声赚快钱;还因为菜品不好可能会有食品安全问题。 所以法院认定被告们恶意侵权,情节严重。判了张某要赔16万多块钱给原告。那个菜馆出借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人也得赔连带责任。李某、赵某得对他们自己参与的那部分侵权行为负责。 这个判决生效了。法院通过这个案子告诉大家网络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想蹭名牌赚快钱的人肯定要被抓起来。 大家都得讲诚信,别想靠骗人的手段过日子。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把市场环境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