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木工为赚2万血汗钱给农民工交2万保证金

你肯定没想到吧,有农民工好不容易找份工作,居然得先交两万块的“保证金”,结果活儿没干着,人还白在外面耗了三个月。事情是这样的:节后复工潮里,如皋市白蒲镇的木工陈云清正盘算着能好好挣钱养家,可结果却把他的2万元血汗钱给搭进去了。去年10月,陈云清受雇于南通首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每天工资700元,保底26天,这待遇挺吸引人的。可是为了拿到这个工作,陈云清还得先给公司交2万元的“保证金”。劳务公司领着他和工友们跑广东去找活干,结果在那儿整整待了三个月,工地连个影子都没见着,大家只能挤在旅馆里饿肚子。大家之所以不敢走,是因为合同上有句话卡得死死的:“合同期间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退。” 其实说白了,这就是个坑!大家都抱着侥幸心理等着有活儿干呢。快过年的时候公司才说让大家先回家过年。这下可好了,路费是赚到了吗?不!不光这趟是白跑一趟钱没赚到,这3个月的时间也浪费了。过完年再来找劳务公司退钱时才发现水深得很!老板曹扣群现在直接装傻充愣,说自己只收了5000块钱,剩下的15000块钱全在朱春霞手里了。 最恶心的是曹老板的一番说辞:“别人交5000他交2万,合同写的是两万他签字就说明认可啊!” 这话听起来好像挺有理儿的!他还给陈云清出了两个解决办法:要么再等两年再去工地干活再退钱;要么你自己去告那个朱春霞要钱。 最后曹老板还假模假式地说了一句“就算朱春霞不给你钱我也给你”。听到这话你是不是以为老板挺讲义气?其实不然!这话背后藏着更大的坑:他要把这笔钱从其他新来的工人押金里扣下来给陈云清。这简直就是个无底洞!今天用后来者的押金补前人的亏空,明天还有新一批农民工往里跳。 何源律师看了也很生气!他指出这种做法完全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本不能扣押证件或者让劳动者提供担保来收取财物!就算签了字也是无效的! 现在你明白了吧?“交钱才能打工”本身就不合理!曹老板想用“契约精神”来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