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用药负担重、优质药品和耗材可及性不均,是医改进程中长期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方面,部分患者尤其是慢性病、重病和罕见病患者需要长期用药或依赖高值耗材治疗,费用支出占家庭开支比例高;另一方面,基层地区药品供应结构相对单一,部分集采中选品种“买得到、用得上、用得好”仍面临最后一公里的组织与配送挑战。
如何在降价的同时守住质量底线、在扩面的同时提升可及性,成为政策推进的关键。
问题背后,既有医疗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疾病谱变化带来的用药结构升级,也有药品耗材流通环节多、价格形成机制复杂、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
对此,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通过以量换价、压缩虚高空间、重塑采购规则,在制度层面为价格治理提供了可复制路径。
国家医保局披露,过去7年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累计覆盖490种药品,涵盖降压、降糖、降脂等慢性病用药以及抗菌、抗肿瘤、抗过敏等品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心脏支架、人工关节、脊柱、人工晶体、运动医学、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等7大类。
同时,省级层面集采普遍开展,与国家组织集采形成协同补充格局。
政策效应在一些具体案例中得到体现。
国家医保局介绍,人工耳蜗价格明显下降后,部分患者治疗经济压力显著缓解。
以北京同仁医院一例手术为例,患者家庭反映相较早年植入费用大幅降低,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进一步减少。
这类变化不仅关系到个体家庭,更意味着高值耗材可及性提升,有助于推动更多符合适应症的患者及时治疗。
药品方面,集采对遏制药价上涨趋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伊马替尼纳入首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后,价格降至更可承受区间,减少患者寻求非正规渠道药品的风险;乙肝一线用药恩替卡韦费用显著下降后,规范持续用药的可行性提升,既有利于降低疾病进展风险,也对公共卫生防控具有积极意义。
对罕见病及部分重大疾病用药而言,第11批集采将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等纳入范围,亦释放出向“减负与可及”持续发力的政策信号。
在“降价”之后,社会关切的重点逐步转向“质量与临床替代是否可靠、供应是否稳定”。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
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举措,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在新批次集采中落实。
第11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开标产生中选结果,55个品种全部采购成功。
围绕“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该批次作出多项规则优化:在稳临床方面,优化医疗机构报量方式,允许按厂牌报量,提升中选品牌与临床用药习惯的匹配度,减少不必要的更换;在保质量方面,抬升投标质量门槛,提出同类剂型生产经验、通过符合性检查等要求,回应社会对质量的关切;在反内卷方面,坚持“新药不集采”“市场规模小的品种不集采”,并探索“锚点价”等机制,引导企业报价更趋理性;在治理不正当竞争方面,强调防围标等安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整体看,规则优化意在实现价格、质量、供应与临床使用之间的动态平衡。
要把政策红利更充分转化为群众获得感,关键在于把中选产品送到患者身边并用起来。
“三进”行动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推进。
国家医保局表示,截至2025年底,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院、进零售药店的“三进”工作已在所有省份全面推开。
来自基层的反馈显示,部分地区村卫生室即可购买到价格更亲民的集采药品,减少了群众往返大医院或异地购药的成本。
各地也在结合实际扩充品种与覆盖范围:例如陕西形成“三进”药品推荐清单,纳入较多集采药品,覆盖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等多类终端;新疆则通过完善供应网络、扩大药店参与规模等方式提升可及性。
随着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等改革持续推进,“三进”有望在用药可及、规范管理、慢病长期处方衔接等方面形成叠加效应。
从对策层面看,下一阶段仍需在三方面持续用力:其一,完善质量全链条监管与临床使用评价,形成“中选—配送—使用—反馈”的闭环,让群众对集采药“用得放心”;其二,强化配送保障与应急调剂机制,提升基层和偏远地区的稳定供应能力;其三,推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与患者用药教育,促进集采药在临床端规范替代与连续用药,减少因信息不足导致的疑虑与误用。
面向未来,集采政策的重点将从“扩围降价”进一步转向“结构优化与精准治理”,更加突出临床价值导向与高质量发展要求。
随着规则体系不断完善、各地“三进”网络持续织密,集采改革有望在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推动医药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质量与创新竞争,促进形成更加规范、透明、可持续的医疗保障治理格局。
从跨国药企垄断定价到惠民药品直达村卫生室,中国用七年时间搭建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药品集中采购体系。
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改革之路,不仅印证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提供了通过制度创新破解民生难题的实践样本。
随着改革走向深水区,持续完善的集采机制必将为健康中国建设注入更强劲的制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