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定总统关税授权违宪 贸易政策转向引多方博弈

美国最高法院近日以6比3的投票结果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单方面征收大规模关税的行为超出总统权限。裁决生效后,政府宣布将终止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期间基于该法实施的九项关税措施。 这场法律争端始于特朗普政府未经国会批准,直接通过行政令对多国商品加征关税的做法。美国企业和多个州政府联合提起诉讼,国际贸易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先后裁定政府行为违法。最高法院11月的听证会上,多名法官对政府关税政策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最终作出此裁决。 面对司法挫折,特朗普政府调整了策略:一上将部分商品关税税率从10%提升至15%,并计划未来数月推出新的关税方案;另一上转而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商品征收10%进口关税,为期150天。该条款此前从未使用,允许政府在贸易逆差情况下征收最高15%的关税。同时,政府还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启动多项"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此前基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对应的关税则维持不变。 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强调,将确保现有贸易协议得到执行,即使协议规定的税率更高。这表明政府在维持关税政策的同时,正寻求法律合规性。 但新政仍面临挑战:首先,《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的150天时限和15%税率上限可能限制政策延续性;其次,企业和地方政府可能发起新的诉讼。业内人士指出,追讨"非法关税"的诉讼可能耗时五年,给企业经营带来压力。 这场博弈凸显了美国权力制衡机制的复杂性。最高法院通过裁决限制行政权力扩张,但政府通过转换法律依据继续推进政策目标。如何在行政效率与司法制约间取得平衡,成为新的制度课题。

关税争议本质上是制度边界与政策成本的体现。最高法院的裁决为行政权划定了红线,但未能消除政策惯性。对国际市场而言,稳定的规则环境比税率变动更重要;对民众而言,关税最终将反映在物价和就业上。在全球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基于规则的国际合作和法治原则仍是减少摩擦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