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发展新格局——专家深析"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三大转型,强调规范涉企执法、筑牢营商环境制度根基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法治建设正经历重要转型。3月5日,第四届长白山论坛在吉林白山市举行,与会专家围绕“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的新定位展开讨论。江必新在会上表示,法治已从过去的“配套保障”转向顶层设计,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法治建设仍面临不少现实问题。一上,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其跨界融合强、技术迭代快,现有法律法规难以完全覆盖;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策出现“朝令夕改”,削弱了市场主体的长期预期。江必新认为,这些现象背后,反映出法治化水平仍需提升、权力约束机制仍待完善。 针对新兴产业治理,江必新提出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强调立法应为技术创新预留空间。他建议,通过授权试点、暂行规定等方式划定安全底线,避免“一刀切”监管;同时建立“观察期”和“包容期”,对非主观故意的探索性行为以指导为主、处罚为辅,以创新活力与风险防控之间取得平衡,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政策连续性上,江必新指出“政策随人走”的问题较为突出,建议推动产业政策向法治化转型。他提出,将成熟稳定的惠企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确保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关键制度不因人事变动而摇摆。同时,完善政策制定程序,引入合法性审查和企业家听证机制,并强化权力监督,对违法变更政策的行为依法追责。 展望“十五五”,法治建设的更完善将深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制度创新,法治不仅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稳定的预期,也将更有力地引导改革、塑造发展方式。这意味着治理方式将更多从“经验驱动”转向“规则驱动”,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营商环境的竞争力,归根结底取决于法治的确定性和执行的严肃性;以更高水平的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既是对逐利执法、政策随意性的纠偏,也是在制度层面支持新兴产业健康成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把规则立起来、把权力关进去、把预期稳下来,市场活力才能在可预期的轨道上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