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显刚一审被判无期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显刚,在经过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11月17日被判处无期徒刑,且他的全部个人财产都被没收,他的政治权利也被终身剥夺。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法院是在2024年3月把李显刚依法拘留,并对他的贪污、受贿行为进行了审理。李显刚在这个案件里被指控在2006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了他在多个重要职位上的权力给他人谋取私利。他通过在双鸭山市担任市长和市委书记时的职务便利,以及后来在省政府秘书长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地位形成的影响,帮助他人解决企业经营、升职和案件处理等问题。这个过程中他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取了大量财物,金额总计超过1.17亿元人民币。 李显刚还在2009年4月和2012年4月的时候,分别担任双鸭山市市长和市委书记期间通过买卖房产这种手段侵吞公共财物共计168万余元。他生于1963年2月,是湖北汉川人。到2024年3月时官方宣布了对他进行审查调查的消息。后来他在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22日的庭审中,李显刚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表达了悔意。5月26日《人民日报》刊登的一篇文章揭露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某某曾要求私营企业主把公司办公室改造成私人会所供自己使用。一直到被留置前一晚他还在这个会所里吃喝。 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法院对李显刚的行为定性为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法院认为他受贿数额巨大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同时贪污数额也不小。不过由于李显刚在被抓到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并且主动交代了还没被掌握的贪污事实和部分受贿事实。他的贪污罪行还构成了自首这一情节。李显刚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并积极退还赃款赃物而且所有赃款赃物都已经追缴回来了这一点给予了他法定和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便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