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四川鼎和药业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并对其违规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根据处罚决定书(川药监罚决〔2025〕2012号),该企业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多项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包括未建立完整的药品退回及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质量特性要求、采购环节检验报告书未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未核实购货单位资质及有关人员身份等。
药品安全是民生底线;经营环节的每一条记录、每一次核验、每一项储存控制,都是对公众健康的直接责任。此次处罚传递出清晰信号:制度写在纸面不等于合规落实到位,数据留在系统更要经得起追溯与核查。只有把质量管理做细做实、把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才能让药品流通链条更透明、更可靠,让群众用药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