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丰:优化营商“法治引擎”

安徽省长丰县公安局深入探究“主防”责任,努力打造营商“法治引擎”。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各地提升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法治既是核心要素,也是根本保障。近年来,长丰县公安局在基层实践中进行理念变革和机制创新,将警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他们把法治保障转化为实际的“平安生产力”。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警务模式面临新挑战。大型制造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聚集给区域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事后处置模式显得被动滞后。为了将警务资源更有效地投入到经济发展一线,变“救火队”为“防火员”,变“管理者”为“服务者”,长丰县公安局进行了一系列变革。 长丰县公安局摒弃了“坐堂等案”的思维,树立了“主防”理念。他们将警务工作前移到企业前端。这一转变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理念前移,由被动等待需求变为主动提供服务。通过建立“护企专员”机制,民警与重点企业结对走访了解企业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其次是阵地前移,在超大型企业员工集中的地方设立警务室。这些警务室集多种功能于一体,成为员工身边的“平安前哨”。最后是机制前移,整合多方力量共建公共法律服务驿站和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共同解决复杂涉企纠纷。 长丰县公安局通过实施精准措施保障企业安心发展。在打击方面保持高压态势,迅速破案保护企业利益。在防范方面进行安全宣传和演练预防犯罪活动。在服务方面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在调解方面高效处理劳资和物业纠纷维护内部和谐稳定。 这一实践表明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将法治保障转化为具体服务。公安机关通过将工作重心前移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降低了运营成本,传递了支持市场主体的信号增强了投资信心。未来随着经济形态的演变对法治安全和服务需求更加多元精细要求基层治理体系持续创新丰富“法治引擎”的内涵与效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