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齐鲁到潮汕再到榕城:汕大法科学子耿心雨的实践与科研之路

问题——法学人才培养如何更好对接国家治理与社会需求 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的背景下,社会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求持续扩大。与之相伴的现实挑战是:法学知识体系庞杂、门类众多、案例多变,部分学生容易停留在“背条文”而难以真正理解规则,在“学术研究”与“实务能力”之间也不易找准方向,进而影响学习效率与职业规划。如何在本科阶段实现知识、能力与价值观的协调成长,成为不少法学学子共同面对的课题。 原因——兴趣导向与平台支撑共同塑造成长路径 耿心雨的选择表明了典型的“兴趣驱动+平台赋能”。高中阶段,她在理科就业预期与个人兴趣之间权衡后,最终选择了更强调思辨与规则体系的法学。入学后,在学校育人理念与学院资源支持下,她逐步形成以“夯实基础、以赛促学、以用促学”为主线的学习与实践路径。 一是以系统化学习打牢底座。她将部门法知识框架视为理解法律规则的“骨架”,强调先搭建结构再完善细节。除课堂学习外,她通过梳理提纲、以案例带动理解、开展检索训练等方式提升分析能力,让知识从“零散记忆”转为“整体把握”。同时,她注重学习过程管理,形成课前抓重点预习、课中跟随教师逻辑及时归纳、课后针对薄弱环节补强的闭环方法,提升学习的连续性与效率。 二是以竞赛与项目拓展能力边界。她参与“挑战杯”等科创赛事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文献阅读、实地调研、资料整理、数据分析与团队协作中积累经验。2024年5月,其参与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以“优秀结项”收官。涉及的经历也表明,科研训练并非研究生阶段才开始的能力,本科阶段通过项目化学习同样可以培养问题意识与证据意识,为未来走向学术或实务打下方法基础。 三是以法律援助强化社会责任与实践能力。她曾担任汕头大学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总负责人,在真实或半真实的案件情境中锻炼沟通协调、材料审查与规范表达能力。法律援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课堂教学中的“情境不足”,让学生在规则适用中体会公平正义的价值指向,也推动法学教育从“学知识”走向“价值认同与能力生成”的结合。 影响——从个体成长到教育转型的现实启示 在校期间,耿心雨获得2023—2024学年综合一等奖学金、2022—2023学年综合二等奖学金等荣誉,并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体现出综合评价对“学业表现+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的重视。其经历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启示在于:法学教育不宜只用考试成绩衡量学习成效,更应通过科研训练、社会实践与公共服务等路径完善多元评价,让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完成知识内化。 从学生角度看,该路径也提示:在学习初期尽快建立结构化知识体系,形成可执行的学习方法,并持续参与实践型任务,有助于减少“无效用功”,提升成长效率。对地方与基层治理而言,更多具备实践经历的法学青年进入社会,将在公共法律服务、纠纷预防化解等领域提供更稳定的人才支撑。 对策——构建“课堂—项目—实务”贯通式培养链条 围绕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可从三上持续发力: 其一,强化课程体系的案例化与任务化设计。通过引入真实案例、模拟法庭以及法律检索与写作训练,提升学生将规范转化为解决方案的能力。 其二,完善科研与竞赛的梯度培养机制。以课程论文、校级项目为起点,逐步衔接省级项目与高水平竞赛,降低学生进入科研训练的门槛,同时强化学术诚信与规范写作要求。 其三,扩大法律援助与社会实践的覆盖面与深度。推动高校与司法机关、律所、仲裁机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立稳定合作,使学生可控范围内接触真实问题,并配套“反思—复盘—提升”的实践评估机制。 前景——多元化发展将成为法学学生成长常态 随着依法治国实践不断深化,法学毕业生的发展空间将深入向公共法律服务、合规治理、基层法治建设、数字治理等方向延伸。本科阶段“学术与实务并行”的探索也将更为普遍:一上,研究能力正成为法律职业的重要基础能力;另一方面,具备公共服务经历与实践训练的毕业生,在就业竞争力与职业适应力上更具优势。耿心雨的成长轨迹,正反映出这一趋势在高校中的具体呈现。

从齐鲁大地到南海之滨,耿心雨这位心系正义的青年法律人,正以扎实的专业训练与丰富的实践经历,呈现新时代法治青年的成长路径。她的经历不仅是一名学生的个人成长,也折射出法学教育在守正与创新中健全人才培养方式的现实探索。当更多学子在专业深耕与社会服务之间找到结合点,法治中国建设的人才支撑将更加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