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布 488个集体获殊荣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是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基层治理、公共服务与发展成果共享的现实路径。

29日召开的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传出信息,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共488个,覆盖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苏木、社区村、机关、企业、学校及其他单位等多个层级与领域,体现了示范创建由点到面、由单一领域向综合场景延伸的趋势。

从问题导向看,当前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是需要持续破解的现实课题,公共服务供给、语言能力提升、就业技能匹配、文化认同传播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同时,人口流动加速、城乡融合推进、文旅消费升温,也对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出更高要求,亟需在制度安排与社会参与层面形成合力,以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增强治理效能。

从原因分析看,一方面,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需要把“共同性”要求落实到教育、就业、公共文化服务等具体环节,形成更具可感可及的政策与产品供给;另一方面,产业升级与数字化转型使企业在技术赋能、就业带动、平台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愈发凸显。

此次入选的37家企业,折射出示范创建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协同”拓展的现实逻辑。

相关企业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平台建设、面向基层的智慧教育模式探索、多语种语音服务平台打造等举措,既回应了群众提升语言能力与就业能力的迫切需求,也为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提供了新路径。

从影响层面看,多类型主体纳入示范命名,有利于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民生领域,语言文字推广与教育数字化能够提升学习机会与劳动技能转化效率,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在发展领域,企业参与有助于将技术、资本与市场机制引入民族地区,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优化;在文化领域,文博场馆与旅游景区的示范实践,有助于以文化人、以史育人,通过展陈叙事和公共文化服务,增进对中华文明与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解认同。

来自河南安阳的中国文字博物馆通过挖掘文字文化内涵、开展民族地区策展巡展并推动对外交流,提供了以文化载体讲好共同体故事的实践样本。

从对策建议看,示范创建要更注重系统集成与结果导向。

其一,强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可达性,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衔接起来,形成闭环;其二,推动企业在合规前提下参与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鼓励以技术平台、岗位培训、产业合作等方式实现“造血式”支持,避免一次性、碎片化投入;其三,提升文博与文旅场景的内容供给与传播能力,打造更多面向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的沉浸式、互动式公共文化产品,让交往交流交融更自然、更常态;其四,完善评估机制与经验推广路径,结合有效期5年的命名安排,建立动态跟踪、复评退出与典型复制机制,确保示范称号“含金量”与实践质量同步提升。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更强调与发展战略同频共振,更注重把共同体意识融入现代化建设具体场景。

企业、学校、文博场馆等社会力量的深度参与,将推动示范创建由“活动型”向“机制型”转变,由“单点示范”向“体系示范”升级。

可以预期,围绕教育、就业、公共文化、基层治理等关键领域的可复制经验将加速涌现,为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交往交流交融提供支撑。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全方位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

此次表彰的488个示范区示范单位,既是过去工作的总结,也是未来的起点。

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和单位加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行列,随着企业、文化机构等新力量的加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将不断得到强化,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也将更加坚实。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民族将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旗帜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