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部门联合出台保险业发展指导意见 以制度性保障助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际,广东率先以制度性安排破解保险业发展结构性矛盾。

当前,广东保险业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比重仅为5.4%,与发达国家20%的平均水平存在显著差距。

这种差距既反映出行业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也预示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当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后,保险需求将进入加速释放期。

2025年前11月,广东保费收入已达7389.58亿元,同比增长8.35%,增速领跑全国,但功能发挥仍集中在传统风险补偿领域。

深层次矛盾在于保险服务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错配。

一方面,科技创新、装备制造等战略性产业需要全生命周期风险保障,现有产品体系难以覆盖研发、中试、首台套应用等关键环节;另一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保险从"事后赔付"转向"事前防控",而当前防灾减损功能尚未充分激活。

这种结构性短板制约着保险业在稳定预期、增强经济韧性方面的制度效能。

把保险业从“规模竞争”引导到“功能竞争”,本质上是以制度化安排提升全社会风险治理能力。

对广东而言,这既是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现实需要,也是增强民生保障和公共安全韧性的长远之策。

随着政策协同持续深化、产品供给与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保险业有望在广东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基础、更系统的作用,为稳预期、促发展、防风险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