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可没有“为你好”这种说法!2月19日这天晚上,河南平顶山有一条小巷子里发生了一起让人特别气愤的事情。丁某洛是个12岁的小女孩,她骑着电动车带着15岁的姐姐在街上走。结果她们不小心跟一个叫杨某的人发生了擦碰。幸好两人都没摔倒,身上也没有伤,只是车子有点刮擦。按理说大家互相道个歉这事就过去了。但杨某脾气上来了,直接给儿子打电话。儿子刘某文和儿媳韩某娜接到电话就匆匆赶来了。他们连问都没问就开始动手打人。刘某文拿鞋底狠狠打小女孩的头和脸,还揪着头发把她拉倒在地上。韩某娜也是不手软,对着女孩的身体连踢带踹。最后小女孩眉骨骨折,差点晕过去。这时有两个路人看不下去了想上前劝架,结果被韩某娜一顿拳脚给赶走了。旁边有人拿出手机拍了视频,但现场没人报警也没人阻拦。大家都吓坏了,只有姐弟俩站出来制止打人行为。第二天警方就赶到了现场调查取证。这次的伤情鉴定也做了出来。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这对夫妻可能会被追究寻衅滋事的责任;要是更严重的话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期三年起步。 真的挺让人无语的,动手的人不是什么小混混,而是一对有孩子的四十多岁夫妻。他们当时好像觉得只要妈妈一声令下就能随便打人似的,完全不考虑后果。杨某在旁边一直站着没说话也没劝架。大家都盯着她看想知道她接下来怎么办。要是她现在跪下来求情想私下解决这件事,那就是对法律尊严的侮辱。 去年最高法刚刚出了规定,就算是亲戚之间打架也不能因为是亲戚就从轻处罚。现在具体伤情还没公布呢,现场已经控制住了。要是以后有人想通过社区调解或者跪地求饶来息事宁人,那场面肯定很尴尬。毕竟法律可不认同“为你好”这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