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18家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彰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在多民族聚居地区广泛分布、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如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基层治理、公共服务与国防动员全过程,既是民族工作的重要课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

此次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集中命名,尤其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18家单位和部门入选,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正从“活动化、阶段化”向“制度化、常态化”深化推进,军地一体同抓、共建共享的实践基础进一步夯实。

问题: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面临哪些新挑战 当前,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步伐加快,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正视的现实因素:部分地区公共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仍有差距,基层治理中对多元诉求的回应能力需要提升;少数边远地区发展基础薄弱,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仍需持续改善;网络空间信息传播快、影响面广,错误言论和偏见易在局部发酵,要求基层在宣传教育、风险防范、依法治理等方面更趋精准。

对军队而言,驻地分布广、任务类型多,既承担练兵备战主责主业,也深度参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突、国防动员和拥政爱民工作,如何在履行使命任务中更好促进军民团结、民族团结,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

原因:示范创建为何需要“紧扣主线、突出成效” 命名工作强调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实质上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指向更加明确:不仅要“见活动、见氛围”,更要“见制度、见实效”。

入选单位覆盖面广,既有人武系统的基层单位,也有战区机关群工联络工作力量,既有海军舰艇,也有交通养护、医疗保障等支撑力量,体现了创建工作与主责主业同向融合的路径。

一方面,军队单位在驻地长期开展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便于把政策宣讲、民生帮扶、联络服务做深做细;另一方面,部队组织严密、执行力强,易于把创建工作标准化、流程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命名有效期5年,也意味着示范不仅看“当下表现”,更重“持续能力”,倒逼各单位把成效固化为长效机制。

影响:军地18家单位入选带来哪些示范效应 其一,有利于把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日常。

通过在机关、基层、舰艇、保障分队等不同场景打造示范样板,可推动教育内容从集中宣讲向常态浸润转变,进一步增强官兵与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

其二,有利于提升基层治理与服务能力。

人武系统与驻地政府联系紧密,在国防动员、民兵建设、应急救援等领域天然具备“桥梁纽带”作用,入选单位的经验可带动更多基层把服务群众做得更精准、更可及。

其三,有利于促进边疆稳固与社会稳定。

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是创建工作的重点区域,军队单位长期驻守一线,在守边固防、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中积累了群众基础和组织优势,示范创建的深化将进一步夯实社会稳定的群众根基。

其四,有利于形成更高水平的军地协同。

军地共建不仅是情感联结,更是制度协同,通过示范单位牵引,可推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合行动等机制更加顺畅。

对策:把示范效应转化为可持续治理能力 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关键在于把“示范”变为“标准”、把“经验”变为“机制”。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创建工作与群众关切对接起来,聚焦教育、医疗、就业、交通等民生痛点,形成“需求清单—项目推进—效果评估”的闭环。

二要突出依法治理,把政策宣讲、矛盾调处、权益保障贯通起来,既讲道理也讲法治,提升基层治理规范化水平。

三要强化军地协同,用好联席会议、共建项目、应急联动等制度平台,推动国防动员、社会治理与民生服务同频共振。

四要注重可复制推广,把典型案例、工作规范、评价体系系统化,形成一批可操作、可考核的创建工具箱,带动更多单位对标提升。

前景:创建工作将走向何处 从发展趋势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更加注重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布局,更加注重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发挥作用,也将更加注重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

随着示范单位发挥带动效应,军队与地方在服务群众、应急救援、国防教育、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协作空间将进一步拓展。

可以预期,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军地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将形成更多可感可及的成果,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巩固团结稳定的社会基础提供更有力支撑。

民族团结是我国社会稳定和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作为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武装力量,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承担着重要使命。

这18家示范单位的入选,既是对过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的期许。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军各部队应以这些先进典型为标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