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深水区 专家提出"自净城市"新理念推动治污向纵深发展

问题——新标准落地,“蓝天”考核更趋严格,治理进入深水区。

本月起,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正式实施,对空气质量改善提出更高要求。

其中,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进一步收紧至25微克/立方米,释放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强化健康保护的明确信号。

在新标准约束下,如何巩固既有治理成效、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成为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课题。

原因——传统“加码式”减排空间趋窄,“硬骨头”集中显现。

从治理实践看,过去一段时期,我国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工业深度治理、完善机动车排放控制等组合拳,实现了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一批“见效快、措施明”的减排手段已基本落地:燃煤、钢铁、建材等高排放行业实现或接近超低排放要求;机动车排放标准从国一逐步提升至国六,国七标准也在加快推进。

贺泓指出,随着主要行业排放控制逼近技术与管理上限,继续单纯依靠不断加严排放标准,边际效应将逐渐减弱,未来可能面临“标准难以无限上调、发展仍需空间”的现实矛盾。

影响——公共健康收益凸显,治理模式与产业结构将被重塑。

业内认为,新标准对标国际健康风险控制理念,其直接收益首先体现在公共健康层面:更严格的PM2.5控制将有助于降低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疾病风险,提升人群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

同时,更高门槛也将倒逼治理从“粗放减排”转向“精细管理”,推动治理资源投向更关键的污染环节和重点区域。

对于产业端而言,新标准将加速绿色转型,促进环保技术、监测评估、清洁能源与绿色制造等领域的升级迭代,形成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结构优化的协同效应。

对策——以健康为导向的精准治污与“自净城市”建设并举。

面向新阶段,贺泓提出两条相互支撑的治理思路。

一是更加突出精准性,从降低健康风险出发识别关键污染物和关键来源。

也就是说,不仅看排放总量,更要看哪些污染物对人体危害更大、在何时何地更易形成暴露风险,并据此优化治理优先序和投入结构,提升治理效能,使治污成果更可感、更贴近民生需求。

二是更加重视自然力量,探索以城市自我净化能力吸纳污染的治理路径。

他提出“自净城市”概念:大气本身具有一定自净能力,但城市高强度人类活动叠加,使环境容量不足、自净效率受限。

提升城市自净能力,本质上是在更严格控制排放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性生态建设与空间优化,扩大环境容量,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生态空间。

其目标是推动城市自净能力与污染物排放逐步实现动态平衡,最终趋向“污染物排放能够被自然净化系统消纳”的理想状态。

前景——从“控源减排”走向“源头管控+系统修复”的长期工程。

多位专家指出,未来大气污染治理将呈现“更精细、更系统、更协同”的趋势:一方面,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减排仍需持续深化,守住排放底线;另一方面,城市治理需要从单一末端治理,向包括城市通风廊道、绿地湿地体系、蓝绿空间网络、热岛效应缓解、污染传输通道管理等在内的综合治理转变,以增强生态系统对污染的消纳与调节能力。

与此同时,监测评估体系也需与新标准相匹配,形成以健康风险、污染暴露和综合效益为核心的政策闭环。

贺泓认为,“零污染”是远景目标,但方向清晰:当排放控制逐步逼近极限,必须把视野从“把排放降到更低”拓展到“让城市更能净化”,以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质量支撑高质量发展。

从"人防"到"技防"再到"自然防",中国大气治理正在书写新的方法论。

当城市不再只是污染的产生者,更成为净化的主体,这种发展观的深刻变革,不仅关乎蓝天保卫战的成败,更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永恒命题的当代解答。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征程上,每一个微克"的突破,都标注着高质量发展的坚实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