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致37万人次受灾 应急管理部启动灾害评估机制

问题:多灾种并发态势凸显,局地风险呈现“低温雨雪冰冻—地震—干旱—火险”多线并行特征;会商初步统计显示,1月全国自然灾害总体造成受灾37.11万人次,房屋损坏100余户100余间,农业损失与基础设施影响较为突出。从灾种分布看,低温雨雪冰冻和雪灾对中东部及西南部分地区影响明显;地震灾害云南、甘肃、四川、内蒙古等地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华南部分地区降水偏少,旱情开始显现;森林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多点散发反映出冬春火险需持续关注。 原因:极端天气过程增多与区域性气候偏差叠加,是1月灾害的主要背景因素。气象上,1月冷空气过程影响中国共4次,较常年同期偏多,冷暖空气交汇导致降水相态复杂、气温起伏加大。特别是1月17日至21日,中东部出现入冬以来最强雨雪冰冻过程,影响范围广、降温幅度大,多地发生雨、雪、冻雨相互转换,形成“湿冷”叠加效应。地震方面,1月中国大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7次、其中5.0级以上3次,地震活动具有突发性与不可预见性,灾情程度与震级、震源深度、人口与产业分布以及房屋抗震能力等因素密切涉及的。水文气候方面,1月全国平均降水量6.2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57%,为历史第六少;华南东部和南部降水偏少尤为显著,局地出现旱情露头,进而抬升了农业用水与森林草原火险的综合风险。 影响:灾害对交通、电力、农业和群众生活带来阶段性冲击,并对地方应急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低温雨雪冰冻和雪灾造成湖南、贵州等10省(区、市)19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16.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1亿元;冻雨对道路通行、电力设施覆冰、农业设施与畜牧养殖等形成连锁影响,部分地区保供稳价、运力组织与抢修力量调配压力增大。地震灾害方面,截至1月31日,地震造成上述4省(自治区)16.95万人不同程度受灾,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3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1.78亿元,说明震后安置、民房排查加固、次生灾害防范等工作仍需持续推进。干旱方面,福建等地旱情露头,干旱灾害造成2400余人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200余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万元,提示冬春季需提前统筹水源调度与农业抗旱。森林火灾方面,1月全国发生森林火灾14起,其中广东7起、西藏4起,福建、江西、云南各1起,虽无人员伤亡,但反映出部分地区在干燥少雨、植被可燃物累积和人为活动增多等因素作用下,火险诱因仍然存在。 对策:提升多灾种综合防控能力,关键在于把风险治理前移、把力量下沉、把保障做实。一是强化监测预报预警与联动响应。针对雨雪冰冻、寒潮大风等过程性灾害,提升中短期预报精度和分区域风险提示能力,推动交通、电力、通信、农业等部门实现预警信息快速共享与联动处置,尽量将对干线通行、能源保供和民生服务的影响降到最低。二是聚焦关键基础设施韧性建设。对易覆冰线路、山区桥隧、农村电网、通信基站等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和改造提升,完善应急抢修队伍和物资前置机制,增强极端条件下的快速恢复能力。三是夯实地震灾害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和加固改造,健全震后快速评估、安置救助与恢复重建衔接机制,强化学校、医院、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的应急演练和疏散通道管理,提升基层自救互救能力。四是提前布局冬春抗旱与火险防控。加强水库、河湖与灌区调度,推广节水灌溉和因旱改种等措施;同时在森林草原火险较高地区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巡护巡查和宣传教育,完善联防联控与专业扑救力量协同,做到“早发现、快处置、控蔓延”。五是完善救助保障与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临时安置和恢复生产支持政策,发挥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工具作用,提升灾后恢复的可持续性。 前景:从季节性规律看,冬末春初仍是低温雨雪、寒潮大风、森林草原火险与局地干旱叠加的敏感时段。随着人员流动、生产活动逐步增多,灾害风险的社会暴露度可能上升。各地需以“多灾种综合风险”为牵引,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与精细化治理,把预警叫应、物资保障、队伍前置、公众教育和灾后评估等环节做成闭环,以更高标准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底线,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1月灾情反映出我国自然灾害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需持续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风险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