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清退3.88亿元农村建房保证金 基层治理乱象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问题——保证金“收得杂、管得松、退得难”,群众负担与廉政风险叠加。

泉州南安省新镇西埔村村民林女士因征迁获安置地块后准备建房,按村里通知缴纳店面保证金3万元。

房屋建成后,因外墙装修等因素迟迟未申请退还,待条件具备却发现保证金长期未退。

调查显示,部分村庄以防止建筑垃圾乱倒、违建和“裸房”为由,在群众新建、改建、扩建住房时收取所谓“风貌保证金”,并由村级自行制定标准、票据与退还条件,出现标准不一、流程不透明、资金未入账或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个别地方甚至发生挤占挪用,导致群众“交钱容易、拿回难”。

原因——基层治理规则“碎片化”叠加监督链条不够严密,催生制度性漏洞。

一方面,保证金制度多以村规民约形式出现,初衷是通过经济约束促使按要求施工、保持风貌,但在缺乏统一规范和刚性制度支撑的情况下,容易演变为“以收代管”。

谁来收、收多少、如何开票、何时退还,往往由村级自行决定,缺少公开公示和可核验的闭环。

另一方面,部分村级财务管理薄弱,资金未严格纳入集体账户或未实行专账管理,给个人操作空间;加之农村建房点多面广、群众资金压力大,房屋外立面装修等环节常存在阶段性欠缺,退还条件设置不合理时,容易造成保证金长期沉淀,甚至在村干部更替后出现“人走账不清”。

在此背景下,个别人员纪律意识淡薄、私设“小金库”或挪用资金偿债、周转经营,最终侵害群众利益。

影响——既伤害群众获得感,也扰乱基层治理秩序,削弱政策公信力。

保证金往往金额不小,直接加重建房群众资金压力,甚至迫使部分家庭借款周转,影响正常生活与建设进度。

资金沉淀或被挪用,还会引发邻里矛盾与信访问题,增加基层治理成本。

从更大层面看,若以“风貌管理”之名行不规范收费之实,容易造成政策执行变形走样,影响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同时,资金管理不透明也易成为基层“微腐败”滋生土壤,损害农村集体资金安全与干部队伍形象。

对策——以案件查办带动系统治理,推动“取消+清退+建制”一体落实。

针对个案反映出的共性问题,泉州市纪委监委将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作为“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梳理问题线索,查处相关问题14起,处理19人、处分9人,并推动对违规收取或应退未退资金开展集中清退。

南安西埔村原村委会主任黄某某挪用保证金等问题被依法依纪处理,涉案资金涉及多户群众;案件查办后,相关保证金得到清退,群众债务压力随之缓解。

制度层面,泉州市住建部门发文督促基层村(居)委会全面取消收取风貌保证金,明确限期退还要求;驻住建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跟进监督,着力打通“清而不退、退而不全”的堵点。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压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强化过程管控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推动从过去依赖押金约束转向依法依规的日常监管与服务。

前景——从“靠押金管住”转向“靠制度服务好”,以治理能力提升巩固整治成果。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泉州市累计清退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3.88亿元,涉及2.08万户农户。

清退只是起点,下一步关键在于把群众关切的“建得起、建得好、建得规范”纳入系统治理:一是以公开透明为基础,完善农村建房全过程信息公开与资金管理规范,堵住基层财务与权力运行漏洞;二是以服务供给为抓手,加强建房规划指导、审批协同、质量安全与风貌管控,减少“一收了之”的简单做法;三是直面“裸房”背后的资金约束,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支持、技术指导等方式,帮助群众分阶段完善外立面与配套,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随着农村建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手段更加精细,类似押金式管理的空间将进一步压缩,基层治理也将更注重依法行政与精准服务。

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问题的解决,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个缩影。

它提示我们,看似为了公共利益而设立的制度,如果缺乏科学设计、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也可能沦为权力寻租的工具。

泉州市的实践证明,只有将廉政建设与制度完善、权力规范与服务优化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基层权力的阳光运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