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长期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
电梯广告、停车位、场地租赁等产生的收入本属全体业主共有,但许多业主对具体数额、使用去向知之甚少。
物业公司的回复往往笼统含糊,有的小区多年未公示收益明细,有的公示栏张贴的是陈旧账目,个别物业甚至存在挪用、私自处置公共收益的现象。
这种信息不对称状况,既损害了业主权益,也成为影响邻里关系、制约社区治理的隐患。
法律层面的规定已然明确。
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这意味着业主对公共收益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这些权利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充分实现。
为破解这一难题,各地政府部门主动作为。
上海市印发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公共收入监管账户制度,坚持专户专储、单独列账、公开透明的原则。
福建、江西、湖南长沙、河南郑州等地也相继出台类似管理办法。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推进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已成为各地基层治理的共识。
社区治理的难点往往不在“大道理”,而在一笔笔账、一件件事。
把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好用好,本质上是用制度把公共资源交回“共同所有、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正轨。
公开透明是底线,协商共治是路径,法治规范是保障。
让“看不见的账”变成“看得清的账”,让“各扫门前雪”转向“共理一家事”,不仅能减少矛盾、增进信任,也能把社区的“小资金”汇聚成改善生活的“大能量”,为建设更有温度、更可持续的城市治理体系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