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张先生把自己买的重疾险理赔申请交给保险公司,结果保险公司因为没查出来他之前有冠心病史,就把他的理赔申请给拒了,还把保单给退了,保费也不退。事情还得从2022年3月说起,当时张先生是吴忠富德生命人寿的一位代理人给他办理的投保手续。代理人在核对健康告知表时,问他有没有冠心病病史,张先生当时是直接否认了。他是觉得如果说了有这个病,保险费肯定得涨,或者直接就不卖了。没想到两年后他突发急性心肌梗死住院治疗了。出院后张先生去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一查体检记录和就诊记录,发现他之前两年的体检报告里都写着有冠心病病史,还去看过门诊吃过药。既然投保时没如实说这个情况,那就属于故意隐瞒了。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保人要是故意不把影响承保决策的重要事实说出来,保险事故发生后公司是有权解除合同、不赔钱的。 咱们再看看这次拒赔的依据。主要还是看投保人有没有如实告知。比如张先生这种就是故意隐瞒了对承保有重大影响的事实。如果只是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比如实在是不知道或者搞错了),只要能证明对事故有严重影响,公司也能拒赔但要把保费退给你。不过公司也不能一直拖,合同解除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要么是三十天内要么是两年内。要是超过这个期限公司没解除合同,那就不能再用这个理由来拒赔了。 所以大家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坚守最大诚信原则。不管是自己还是帮家人买保险,针对保险公司的健康问询一定要实话实说。千万别觉得这是在作弊、是侥幸心理能躲过这一关。这种心态最容易在后面留下纠纷的隐患。至于健康评估这事儿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来判断吧,咱们配合着提供真实的材料、做体检就行了。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真实的健康信息来做合规的承保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