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金融链长制 为72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定制融资方案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是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抓手;但一些地方,产业集群内企业以中小微为主,轻资产、缺抵押、订单波动等特征较为突出,融资难、融资贵、续贷衔接不畅、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制约了集群扩产增效与技术改造。 从原因看,一上,产业链条长、上下游企业数量多,单个企业信用信息分散,银行传统授信模式依赖抵押担保,难以全面刻画企业真实经营能力;另一方面,部分集群处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阶段,对研发投入、设备更新、数字化改造的资金需求更加迫切,但相匹配的中长期资金、综合化风险保障供给相对不足。此外,金融机构对县域产业的行业研究、产品适配和专业队伍配置存在短板,影响金融资源向“关键环节”和“薄弱主体”精准滴灌。 针对上述痛点,安徽金融监管局明确提出,以满足72个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金融需求为目标,按照“省局统筹、分局指导、支局主导”的工作架构,创新建立金融链长制度。该制度强调以产业研究为先导,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围绕单个产业集群动态组建服务共同体,由金融链长单位牵头,其他机构协同参与,形成“一链一策”的专属金融服务模式,提升金融供给的精准性和适配性。 在推进路径上,政策首先从“找准对象”入手。各金融监管分局将主动对接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梳理产业发展现状与企业基础,确定重点支持集群,实现省级产业集群全覆盖;同时系统收集产业规划、企业名录、扶持政策等信息,建立并定期更新资料库,为后续精准对接提供数据支撑。其次在“做实方案”上,由链长单位牵头开展行业分析和实地调研,围绕企业融资的短板、堵点、难点制定差异化综合金融方案,推动信贷、保险、结算、担保增信等服务协同发力。 为提升落地成效,通知从六个上细化政策工具: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结合产业特点创新信贷产品,匹配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企业需求,并提出集群贷款增速力争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二是突出产业链协同,围绕核心企业延伸服务至上下游,推广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和供应链金融,盘活流动资产、增强链条韧性;三是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集群所在地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发挥金融服务专员作用,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四是着力减负降本,对单笔10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贷款,鼓励简化评估流程、降低融资成本;五是缓解小微企业周转压力,要求优化续贷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应续尽续”;六是健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依托“千企万户大走访”跟进需求,落实“311融资工作法”提升审批效率,对申贷存在瑕疵的企业推动联合会诊,帮助修复短板、打通堵点。同时,严格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政策,做到“应免尽免”,以稳定预期、激发一线敢贷愿贷积极性。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链长单位在业务上不设“排他性”,其他银行保险机构仍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参与支持,意在通过“链长牵头、多方协同、各展所长”的组织方式,既形成合力,又保持适度竞争,推动产品创新和服务下沉。 业内认为,上述举措将有助于把金融支持从“单点投放”转向“沿链配置”,从“看抵押”转向“看交易、看数据、看产业生态”,并通过保险保障、风险分担和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随着资料库、专班服务和供应链金融的逐步完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有望在技术改造、品牌培育、数字化转型各上获得更稳定的资金来源,带动就业吸纳和地方税源培育,增强县域经济内生动力。

发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对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意义重大。安徽创新的金融链长制度,通过多方协作的精准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了县域企业融资难题。此实践不仅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参考。随着制度推进,预计将有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县域经济,更激发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