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首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名单发布 13家机构为婴幼儿照护提供多元选择

问题——托育供给不足,“可负担、可获得”的矛盾并存。近年来,双职工家庭增多、育儿观念变化以及家庭照护能力差异扩大,0至3岁婴幼儿照护需求持续上升。现实中,一些家庭遇到托位紧缺、服务质量不一、收费不够透明等情况,出现“有需求但不敢托、想托却难托”的现象,部分城区尤为明显。如何在守住安全与质量底线的前提下扩大普惠供给,已成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环节。 原因——用制度认定和标准供给推动普惠扩面。兰州市发布首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名单,表明了政府引导、部门监管与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路径:一上,通过认定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普惠体系,推动服务从“零散供给”转向“目录管理”;另一方面,配套出台收费与班型标准(试行),为机构运营、家长选择和行业监管提供可执行依据,减少信息不对称,稳定市场预期。名单覆盖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及永登、榆中等区域,既回应主城区需求,也向县域延伸,体现均衡布局导向。 影响——普惠托育对民生改善与社会运行带来多重效应。据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信息,首批共认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13家,其中城关区3家、七里河区3家、西固区2家、安宁区2家、红古区1家、永登县1家、榆中县1家;机构类型包括2家公办公营幼儿园托班和11家社会办托育机构。该举措将直接增加普惠托位供给,缓解家庭照护压力,提升女性就业连续性与家庭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服务对象明确为6个月以上、3周岁以下婴幼儿,有利于与幼儿园学前教育阶段衔接,减少“托幼断档”。从行业角度看,进入普惠体系意味着更严格的备案与规范要求,有助于推动托育服务走向专业化、标准化,促使机构卫生保健、人员配备、照护流程和安全管理各上提升水平。 对策——以备案认定、班型分类与收费管理夯实行业规范。根据《关于兰州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的政策框架,全市范围内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均可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端实行清晰的班型设置:乳儿班招收6至12个月婴幼儿,班额10人以下;托小班招收12至24个月婴幼儿,班额15人以下;托大班招收24至36个月婴幼儿,班额20人以下;混合班招收18个月以上婴幼儿,班额18人以下。“按月龄分班+控制班额”有助于匹配婴幼儿发育特点与照护强度,降低安全风险,提高照护质量与家长信任。认定路径方面,各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以及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完成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后可直接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并完成备案的社会办托育机构,也可申请纳入认定范围。该机制既扩大参与主体,也以“证照齐全+先备案”为门槛强化合规要求。 前景——从“首批名单”走向“常态供给”,关键质量监管与服务可持续。业内人士认为,普惠托育能否发挥作用,不仅看托位数量,也取决于服务质量、收费合理性与监管执行力。下一步,相应机构需在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卫生保健与应急处置、信息公开等上形成闭环,推动评估考核常态化;同时,可结合社区服务圈建设、单位办托和医育结合等路径,提高服务可及性与专业支撑。随着政策标准完善、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源协同推进,兰州有望形成“公办示范带动、社会普惠扩面、县域同步提升”的供给格局,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更扎实的托育支撑。

从零星探索到体系化推进,普惠托育的落地既是人口政策的重要配套,也是民生需求的直接回应;当更多城市像兰州一样把婴幼儿照护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生得起、养得好”的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