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地域分割的医保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推进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政策,这是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提升保障效能的重要举措。
问题的核心在于,传统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存在地域限制,大量参保人的账户资金因无法跨省使用而处于沉睡状态。
特别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越来越多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原有的属地化管理模式难以适应人口流动的新需求。
这导致一方面部分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家庭成员因医疗支出面临较重负担。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医保部门创新共济机制。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八类关系。
这一范围的确定既保持了医保互助共济的家庭基础属性,又充分考虑了中国传统家庭结构的实际情况。
被共济人可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体现了制度的包容性。
从使用范围看,共济资金可用于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护理险的个人缴费。
这一设计既涵盖了主要的医疗支出场景,又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在具体操作层面,国家医保部门建立了科学的虚拟额度管理制度。
共济人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的个人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
这种虚拟管理方式避免了医保基金的实际拨入,防范了资金安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共济人设定的额度在使用期间相应资金在个人账户中被冻结,确保了额度的专款专用。
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充分尊重了参保人的自主选择权。
在清算机制方面,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
这一流程设计借鉴了成熟的异地就医经验,确保了清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预付金制度的应用使得资金规模可以动态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灵活性。
从改革前景看,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已明确,将全面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这表明该项改革已成为医保制度完善的重点方向,各地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应用和各地经验的不断积累,跨省共济制度有望逐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医保改革的价值,最终要体现在群众获得感上。
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把分散在不同地域的保障资源更有效地连接起来,让制度更贴近流动社会中的家庭现实。
下一步,唯有在便民与安全之间把握好尺度,在规则统一与地方落实之间打通堵点,才能让这份跨越地域的托底保障稳定运行、持续释放温度,为更多家庭的健康守护提供更可靠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