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背景调查不能随便乱查

罗女士打算去一家食品公司上班,却被HR发信息说不能录用。罗女士找HR打听原因,HR说是因为背景调查结果显示“黄灯”。罗女士一直没搞明白这个“黄灯”具体是啥意思,最后才知道是因为她以前打过官司。罗女士告诉记者,她其实是被告的那一方。以前,求职者去新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有时候会对求职者的情况进行一些调查,这个就叫入职背景调查。近年来,随着市场上的公司多了,人才流动也快了,入职背景调查已经成了很多公司招聘的必要环节。用人单位想要了解求职者一些情况是没问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给了用人单位这个权利。不过这个背景调查本来是为了核实求职者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和岗位直接相关的信息是不是真实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用人风险。像罗女士这样因为打过官司、做过被告,就被背调公司标成“黄灯”,不给录用的情况实在太过分了。很多人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比如被骗了钱打官司维权,结果也被背调公司标成“黄灯”,不给工作机会。打官司本来是公民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跟人品没关系。如果因为打官司维权就被拒绝录用,等于变相剥夺了人们维护权益的途径。入职背景调查不能随便乱查,得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合理进行。人社部门和司法机关应该针对现在这种情况制定一些法律规范,明确调查范围和违规处罚规则。比如可以查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奖惩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这些事实性问题。至于性格、人际关系这些主观评价最好就别查了(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