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涟水县人民法院将执行规范化建设视为提升工作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抓手。朱行江局长提到,系统的规范化建设为干警创新提供了底气,确保创新不越界。该院发布了多项文件,覆盖财产查控、处置和款物管理等多个环节,确保执行权规范运行。同时,建立常态化提醒谈话机制和《执行工作周报》,引导干警在规范内创新。到目前为止,涟水法院共执结案件4783件,执行到位金额达到了2.28亿元。 在江苏涟水县的一处蟹塘,老张和老王正忙着捕捞螃蟹。数月前,他们因为14万元的借款纠纷对簿公堂,关系降到了冰点。这次和解是由涟水法院执行局局长朱行江领导的创新执行方案促成的。去年7月,申请执行人老张拿着法律文书向涟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老王所欠的14万元债务。承办法官唐堂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老王主要资产是蟹塘,但是塘里养的螃蟹还是幼蟹,离上市至少还需要三到四个月时间。这个问题让常规执行手段很难实施。如果直接查封或拍卖处理这些幼蟹,它们可能会因为中断养殖而贬值严重,这样会损害双方的利益。 执行法官并没有选择直接查封这个特殊的标的物。在例行研讨中,唐堂详细汇报了案件的特殊性。朱行江局长认为应该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实现各方权益最大化的路径。涟水法院最近制定的《执行扣押物品管理规范》文件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依据和操作指南。 唐堂根据文件内容拟定了“活查封”方案:对蟹塘和塘内幼蟹采取控制性措施查封,但允许老王在法院监督下继续投入饲料、进行正常养殖管理。等到螃蟹成熟上市时,由老王在法院监督下销售,所得款项直接划入法院账户偿还债务。 唐堂多次联系老张解释:“如果现在处理这些幼蟹价值很低,你可能收不回全部欠款,而且你和老王几十年的感情也可能无法挽回。‘活查封’让螃蟹继续生长价值最大化更有保障。”他也严肃告诫老王:“销售所得必须全部进入账户优先偿还债务。” 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随着螃蟹一天天长大,他们之间的隔阂也逐渐消除。中秋节第一批螃蟹销售完成后款项进入账户老张也收到了第一笔执行款。这个案例体现了司法介入没有割裂情谊反而修复关系的美好画面。 涟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爱军表示:“执行规范化建设需要持续深入开展。”未来要不断完善制度供给和优化管理方式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这次化解纠纷不仅实现了债权的现金支付还保全了一个家庭的生计希望修复了一段珍贵的邻里关系”,“生动诠释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展现了司法刚性与柔性之间的平衡智慧”,“这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努力把群众‘纸上权利’变成‘现实利益’的积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