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紧急部署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聚焦零售环节排查隐患防范事故多发

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消息,国务院安委办印发通报,对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福禄寿烟花爆竹经营部较大事故和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重大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并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两起事故的相继发生,反映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存的系统性问题。 从问题层面看,通报指出五个突出隐患。其一,零售店周边燃放管理失控,安全风险集中。其二,部分零售店采取"超市式"自选销售模式,大量购买人员聚集,形成安全隐患。其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包括在许可场所外摆放产品、超量存放、藏匿储存、经营违禁产品等。其四,经营许可审批把关不严,零售场所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其五,事故警示传达不到位,地方排查整治不够深入细致。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反映了监管执行层面的薄弱环节,也暴露出部分经营者安全意识不足的现状。 从原因分析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涉及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引发事故。当前一些地方对零售环节的监管重视不够,对经营者的约束力度不足,对消费者的安全教育也不够充分。同时,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不足,难以对全链条进行有效追踪和控制。 为此,国务院安委办提出了系统性的对策措施。一是立即组织"拉网式"排查,对所有零售店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增强安全管理和周边风险管控。二是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的安全管控,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事故警示和安全宣传力度,以两起典型事故为警醒,广泛普及烟花爆竹的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知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四是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强化非法行为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持续开展节日期间专项行动。 通报特别强调了"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的具体要求。严禁"下店上宅"经营、严禁超量储存、严禁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这五项禁令针对性强,直指事故高发的关键环节。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警示标语,这三项要求强化了现场管理的具体措施。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已将这些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和每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店,同步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暗访检查,推动各方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从前景看,春节、元宵节期间是烟花爆竹消费和燃放的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通过此次通报和部署,各地需要在排查整治、监管执法、安全宣传各上形成合力,建立起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安全防控体系。这不仅关系到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也关系到长期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安全生产没有节假日,越是年关越要绷紧安全弦。两起事故再次提示,高危物品管理必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把“严禁”变成不可触碰的红线,把“务必”变成现场可执行的动作。只有以更严密的监管、更扎实的排查和更有效的宣传共同发力,才能守住群众平安过节的底线,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