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牡丹区交管大队联合辖区各派出所,持续开展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查扣多辆违法改装车辆。
这一行动反映出当前部分地区非法改装电摩现象仍然存在,已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非法改装电摩主要表现为六类违法行为。
一是改装或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二是改动或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三是拆除或改动车速提示音装置;四是加装蓄电池或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五是加装伞架、车篷;六是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这些改装行为看似小事,实则隐患重重。
非法改装电摩的危害不容忽视。
改装后的电摩行驶时速大幅提升,但由于车身轻、车体结构单薄、制动性能与稳定性差,极易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为增大续航里程和行驶速度,违规加装的超标蓄电池多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缺少必要保护配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加装车篷会遮挡驾驶人视线,大风时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车篷还可能在事故中刺穿驾驶人的心脏或颈部,危及生命。
加装货架则会增加车身宽度,容易钩住过往车辆和行人,导致人仰车翻,严重危害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责任明确而严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擅自改装车辆外形、动力系统的,将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商家、维修店非法改装的,依法追究连带责任。
未取得D/E/F类驾驶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的,罚款二百至二千元,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二十至二百元,驾驶证记九分。
驾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电摩引发事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摩托车涉及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行为,将面临罚款、扣车、责令恢复原状等处罚,处罚由监护人承担。
针对非法改装电摩风险,牡丹区交管部门采取多管齐下的整治措施。
在路面严查方面,重点查处改装电机、电池、拆除限速装置等改变车辆性能的行为,严格核查驾驶证准驾资格,对未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的一律扣车,严禁超速、深夜飙车、"翘头"、炸街扰民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非法改装电摩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进行溯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门店和窝点。
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查销售环节,打击"将电摩伪装成电动自行车销售""隐瞒上牌办证要求"等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改装现象。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有关部门正在建立起"查处—溯源—打击—预防"的全链条整治体系,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也着力切断非法改装的利益链条。
随着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非法改装电摩现象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体现了政府部门守护公共安全的坚定立场。
解决非法改装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加强宣传教育。
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