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闹掰了也有招能把这事儿化解了

咱们别硬碰硬了,股东闹掰了也有招能把这事儿化解了。我就从两个真实案例说开去。比如A公司,一个股东拿了30%,另一个拿了27%,这差距看着不大吧,其实挺危险的。剩下那些小股东加起来还没10%。大股东甲就发现乙在联合别人架空自己,这地位眼看就要保不住了。 再看B公司,张某持股60%,结果这人光想着过好日子不干实事儿;王某虽然只拿了30%,但却操着所有的心,累得半死。投资人一看觉得这公司不靠谱了,王某想让张某回来全职干活,可每次都被对方拿“工作忙”给挡了回来。这种信任没了,团队士气一下子就散架了。 说到底股东吵架这事,毛病出在哪儿呢?主要还是那几方面的问题:股权设计太平均了,两边要么是50%对50%,要么就是差不多;章程又是直接拿模板套用的,里面的权利义务全是空白的;再加上大家理念合不来,信任也崩塌了。 创业刚开始图省事省钱能理解,但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呀!共患难容易,真等到赚大钱的时候往往就开始“各怀鬼胎”了。 要是能提前把麻烦事儿堵在肚子里就好了。签个详细的出资协议吧,把出资数额、怎么干活、表决权分红权怎么算、想走的时候怎么退、不按规矩办怎么罚这些都写进白纸黑字里。再把公司章程给个性化了,把那些特别决议的事儿、开会通知的流程、财务签字的权限等关键节点单独列出来。人事任免、财务盖章、竞业禁止这些规矩也得都立好了。 要是有新股东进来呢?得走“三步走”:先一起做生意试试看,再给合伙人打打分测测评;最后真要变成股东了再谈分多少股份的事儿。 要是分歧已经出来了怎么办?这时候就得分三种情况来选了。 上策当然是好好谈一谈啦。把心里的疙瘩摆到桌面上聊一聊,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问题;有些小毛病就算了吧;大家互相让一步。有时候坐下来聊一聊比去法院打官司十年还省钱。 中策就是实在谈不拢就好聚好散嘛。想把手里的股份卖了也行:先内部看看有人要不要买;内部没人要的话再对外找买家;找买家的时候记得要通知一下别的股东让他们有个优先买的机会;价格要是谈不拢就找评估机构评评价或者直接竞价拍卖。记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那可是你的“护身符”,用好了大家都能体面地分开。 下策那是没办法的办法了——清算公司!这一步走到了基本上就是game over了。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都不好受;要是公司出现了《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里规定的那种情况之一(比如经营不下去了),十五天之内必须赶紧成立清算组;要是逾期了债权人还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去干活;要是最后钱不够还债那就只能进入破产程序了。到这一步公司的牌子、团队的士气、以后的生意机会都彻底没了。 最后咱得明白一个理儿:股权这玩意儿不是终点呀,它就是个工具!设计股权不是看谁输谁赢的赌局,而是搭台子唱戏呢!给大家留条后路、把游戏规则写清楚、把该管的大权掌握住;只有这样股东才能从普通合伙人变成真正的战友;公司才能走得更稳当长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