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产品供给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关键阶段,农业农村部以第4号令形式出台的管理办法,标志着质量安全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这项覆盖生产、流通全链条的制度创新,直面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三大问题:主体责任不清、过程监管分散、失信惩戒偏弱。长期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依靠政府抽检和末端监管,生产者主动担责的意识相对不足。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数据显示,尽管总体合格率达97.6%,小农户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新规引入“承诺+证明”机制,要求生产企业按批次开具合格证,载明产地、检测结果等信息,相当于为每份农产品配上一张可追溯的“法律身份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被动检查转向主动承诺,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该制度通过强化生产者的法律责任、完善追溯体系,有助于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秩序更加规范。对消费者而言,一张合格证具有生产者的承诺,为餐桌安全提供更清晰的凭证;对生产者而言,诚信经营将获得更多市场回报,违规行为也将付出更高代价。该制度安排将为构建更安全、更透明的农产品供应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