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少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最关心的是“钱能不能要回来、多久能要回来”。但在案件推进中,诉讼程序与当事人的现实处境有时难以兼顾。文水法院近期办理的一起借贷案件中,原告因欠款长期未收回起诉,诉求明确且合法;被告因骨折卧床治疗,客观上无法到庭应诉、参与调解。如何在保障债权实现与保障特殊当事人诉讼权利之间取得平衡,成为案件处理的关键。 原因—— 从纠纷成因看,民间借贷多与资金周转、家庭开支、经营压力涉及的,一旦遭遇疾病、意外等突发情况,偿付能力容易下降,矛盾也随之加剧。本案中,被告治疗支出增加、收入受限,一次性清偿难度加大;原告面临家庭用款压力,希望尽快回款。双方诉求的紧迫性叠加被告“无法到庭”的客观障碍,若完全依赖传统开庭方式,既可能拉长审理周期,也会增加当事人奔波成本,甚至加深对立情绪。 影响—— 面对上述难题,文水法院速裁调解团队没有把程序要求简单变成当事人的负担,而是把重点放在让纠纷真正解决。承办法官核实被告身体状况后,与书记员携带材料到被告家中,在病床前组织调解:先稳定双方情绪、了解病情与治疗安排,再向当事人说明诉讼权利义务,讲清法律后果与履行责任边界;随后围绕还款期限、分期方式等关键问题组织沟通。原告说明资金紧张的现实困难,被告陈述因病致困、无力一次性清偿的处境。法官一上引导原告理解被告的客观困难,另一方面督促被告正视合同义务与诚信原则,推动双方形成可执行方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分期偿还安排,实现债权逐步兑现与债务人可持续履行的平衡。 此做法直接减少了程序障碍带来的诉累,让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在不增加出行风险的情况下完成权利表达与争议解决。更重要的是,在调解环节把矛盾化解在前端,有助于降低后续强制执行成本和对抗性冲突的可能,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对策—— 这起“上门调解”案例,体现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改革的几个着力点:一是把便民落实为具体办案方式,根据当事人健康状况、年龄、行动能力等因素灵活调整工作场景,保障其诉讼参与权;二是把释法明理前置,通过明确告知权利义务、法律后果与诚信要求,促使双方在理性预期下协商;三是以可执行为导向完善调解方案,不停留在“达成一致”,而是围绕分期额度、期限安排等细节形成更具履行可能性的协议内容。 据介绍,近年来文水法院围绕老年人、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等群体需求,探索开通便民通道,综合运用速裁调解、巡回审判、入户调解等方式,将诉讼服务延伸到基层末端。其重点不是弱化司法严肃性,而是在依法规范前提下,让程序运行更贴近群众实际,让纠纷化解更有实效。 前景—— 随着社会流动性增强、纠纷类型更加多元,单一庭审场景难以覆盖全部诉讼需求。以“上门调解”“巡回审判”为代表的服务延伸,有望在更多涉民生案件中发挥作用:对行动不便群体,更好保障平等诉讼权;对矛盾易激化的案件,更早介入,以更柔性的方式促成理性协商;对基层治理而言,也有助于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执行兜底”的闭环。当然,此类举措也需要在流程规范、身份核验、文书送达、程序留痕等同步完善,做到便民不失规范、灵活不越底线。
司法的权威来自规则,司法的公信也体现在对现实处境的体察。在程序框架内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把矛盾化解在对立升级之前——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平等保护,也是基层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调解桌从法庭延伸到床头,变的是场景,不变的是依法办案、为民解纷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