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低空应用升温带来治理新课题。随着航拍、测绘、巡检、物流测试等低空活动日益活跃,无人驾驶航空器便利生产生活的同时,也暴露出“看不见、管不住、追不严”等风险:部分操作者缺乏规则意识,存在未实名登记、超范围飞行、在人员密集区起降等行为;个别违规改装、破解限飞功能现象也时有发生,易引发公共安全隐患并扰乱空中秩序。作为粤澳深度合作的重要承载地,横琴人流、车流、活动密度高,叠加重大活动保障、重点区域安保等需求,低空安全管理面临更高标准。 原因——全域管制属性决定“更严一档”。通告明确,横琴全区域属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这意味着在该区域内开展飞行活动,不再以是否超过120米高度作为审批与否的主要分界,而是实行“飞行先申请、获批再起飞”的统一规则。涉及的要求与国家层面逐步完善的无人机管理体系相衔接,同时根据横琴空域管制特点继续细化: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在拟飞行前一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业内人士认为,在人口密集、功能复合、跨境要素流动频繁的区域——采取更严格的预防性管理——有助于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影响——以规则清单提升可预期性与可追溯性。通告对登记备案提出明确、可操作的时间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现有无人机持有者需在30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新购置无人机,线上购买的应在购买之日起7日内完成登记,实体店购买的应即时登记;发生转让、报废或登记信息变化的,应在7日内通过原渠道更新信息。登记方式上,要求民航UOM平台及公安备案小程序“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完成“双登记”,通过数据互联互通增强追溯能力。对行业而言,规则的明确将促使飞行活动从“经验管理”转向“制度管理”,有利于形成统一标准、减少灰色地带;对公众而言,低空活动的可控性提升,有助于降低“黑飞”扰民、碰撞坠落等风险。 对策——登记、审批与执法并重,形成闭环监管。通告同步明确了违法成本与法律后果:未按规定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将依法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将被责令停止飞行,情节严重的可能被没收相关无人机并处以罚款。对违反空域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行政拘留;对超高飞行、非法破解等触碰法律红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安排体现出“先规范、再执法、严惩戒”的治理思路:一上通过明确流程引导合规飞行,另一方面通过刚性惩戒遏制侥幸心理。下一步,相应机构还需在宣传告知、便捷审批、飞行区域标识、重点时段动态管控等改进,推动管理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 前景——在安全底线之上释放低空经济发展空间。当前低空经济加速布局,产业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横琴作为制度创新高地与开放门户,既需要以更高标准守牢公共安全、空域安全底线,也需要为合规经营与科技创新提供稳定预期。通告将全域管制要求、双登记机制与审批时限进行制度化安排,为后续在特定场景下开展试点、划设可飞区域或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提供了规则基础。可以预期,随着登记数据完善、审批流程顺畅、执法协同强化,横琴低空治理将逐步实现“管得住、放得开、服务好”,在更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低空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横琴以"严管"促"善用"的实践表明:科技创新与安全管理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这片改革热土再次证明,唯有在法治轨道上平衡发展与安全,才能真正释放技术红利,为区域协同发展筑牢底线思维。未来如何构建更具弹性的智慧监管体系,值得所有改革创新试验区共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