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作为全国粮食生产大省和农业大省,粮食安全责任重大。
近期,该省纪委监委系统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机井管护问题,以精准监督推动治理能力提升,为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筑牢制度防线。
问题导向:深入调查摸底,精准锁定症结 河南省纪委监委派出监督小分队深入田间地头,对高标准农田机井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调查发现,当前机井管护面临多方面问题:一些工程设施配套不完善,影响灌溉效率;日常维护管护责任落实虚化,巡查检修不到位;管护经费缺乏稳定保障机制;群众投诉渠道不畅通,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高标准农田的发挥效益,威胁到粮食稳产增产的基础。
商丘市纪委监委围绕机井建设质量不高、管护不力等问题,组建专门督导检查组开展嵌入式监督,通过查阅原始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推动整改突出问题。
渑池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管护责任体系不完善,对工程设施的常态化排查机制缺失。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相关职能部门对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的重视程度不足,制度设计不够科学系统。
原因分析:制度缺陷与责任虚化并存 进一步分析表明,高标准农田机井管护问题的产生,既反映出制度层面的缺陷,也暴露出执行层面的不力。
一是建设标准不够规范统一,各地在工程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要求差异较大,导致后期维护难度增加。
二是管护责任链条不够清晰,从省到市县到乡镇再到村一级,责任边界模糊,问责机制不健全,容易出现"踢皮球"现象。
三是管护经费投入机制不稳定,缺乏明确的资金保障和投入标准,导致一些地方维修维护工作难以持续进行。
四是监督考核体系不完善,对机井运行维护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估缺乏制度规范,问题发现不及时。
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农业灌溉效率,降低高标准农田的投资效益,更会对粮食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对策创新:多管齐下,建立系统性整改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河南省纪委监委系统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漯河市郾城区纪委监委推动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整改机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形成闭环管理链条。
该区还通过"回头看"机制,从严从快查处"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确保整改质量。
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党组进行专题会商,联合开展一线调研,现场检查灌溉设施,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合力破解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问题。
渑池县纪委监委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工作提醒函,推动构建"建设标准化、管护网格化、资金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常态化排查水、电、泵等设施运行问题,健全从项目立项、设计到验收、管护、风险防控等全链条制度体系。
最为重要的是,河南省纪委监委系统分析监督检查发现的机井"配套不完善、管护不到位、经费不落实、监督不及时"等问题,督促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全省高标准农田问题机井深化整治"六有"标准工作指引,明确水、电、配套、管护、经费和监督等工作标准,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流程,保障日常管护经费,配齐配强管护队伍,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强化监督考核评价。
这一系列举措形成了从标准制定、机制完善到监督评估的全方位制度框架。
实际成效:制度创新转化为生产力 通过这些监督和整改举措的实施,高标准农田机井的管护状况明显改善。
河南省浚县新镇镇李马湖村村民反映,机井管道损坏后能够及时得到维修,农业灌溉工作更加便利高效。
这一变化反映出制度创新正在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前瞻性意义:监督职能发挥治理引领作用 河南纪检监察机构在高标准农田机井管护问题上的系统性监督,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的治理引领作用。
通过监督推动制度完善、机制创新、标准规范,既解决了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也为长效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这种监督模式从被动应对问题向主动参与治理转变,从单纯查处违规向推动制度优化转变,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农田建设更是百年大计。
河南的实践表明,守住耕地红线既要靠硬件投入,更需制度护航。
当纪检监察的"探照灯"照亮田间地头的每个角落,当"长牙齿"的监督措施咬合管护责任的每处缝隙,中国碗里的中国粮才能端得更稳更牢。
这既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必答题,更是端牢14亿人饭碗的政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