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薪事假”被辞退

2023年4月8日,乔某成为某养老中心的厨师。到了8月19日,乔某的哥哥病危,他在微信上给后厨经理高某请了15天的假,高某不同意这么长的假期,乔某提出可以申请不带薪的假期。8月20日晚,哥哥去世后,乔某给高某发微信说准备明早坐火车回家奔丧。8月25日下午,乔某在回京路上告诉高某明天会回公司上班,高某回复说让他下周一去写辞职信,明天不用来公司。8月28日,养老中心给乔某发了辞退信,理由是乔某8月21日在没有告知病危亲属关系、没提供医疗证明和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离岗直到25日。乔某觉得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后起诉到了法院,请求赔偿。养老中心辩称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而乔某哥哥不在这个范围内,并且乔某未经批准请假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对劳动者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必须综合考虑业务性质、违纪情况、损失影响和其他惩戒措施来审查合理性。乔某哥哥病危时提出不带薪事假却被拒准假后被辞退,有违公序良俗。在没有其他合法解除事由的前提下,养老中心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养老中心向乔某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7000余元。 案件背景显示,2023年4月8日乔某入职某养老中心做厨师。到了8月19日哥哥病危时乔某在微信上给经理请假15天未果后主动申请不带薪假期。8月20日晚哥哥去世后乔某告知经理当晚就回去准备明早坐火车走并请假;8月25日下午乔某发微信说正在回京路上明天上班;经理回复说下周一去写辞职信明天不用进公司;8月28日养老中心发送辞退信。 审判长程惠炳和审判员阮方、张鹏飞审理了这个案件。法官助理谢渊和田艳飞参与了案件审理过程。 承办法官程惠炳表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不仅要明辨是非还要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平衡劳资双方权益。本案的审理核心在于平衡用人单位管理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尤其要考量公序良俗在劳动关系中的价值导向。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要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 本案中养老中心作为用人单位在知道员工亲属病危紧急情况下没有合理考量事假特殊性也没有尝试调整工作安排来化解矛盾反而直接以“擅自离岗”为由辞退员工这既缺乏对劳动者基本权益尊重也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和谐导向。 乔某在亲哥哥病危之际紧急请假已清晰说明事由并主动申请不带薪事假其行为既无规避劳动义务主观恶意也符合中华民族重视亲情传统美德具有充分合理性与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