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成效显著 5588家节约型机关建成

记者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公共机构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推动下,围绕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通过强化机制创新、深化示范创建、推进节能改造等举措,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成效明显。 从机制创新看,内蒙古公共机构积极探索近零碳机关试点建设,激发节能的内生动力。自治区创新运用市场化机制,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积极性。2022年以来,全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总金额超过18亿元,覆盖公共机构超过1100个,有效扩大了节能改造的覆盖面和深度。在可再生能源利用上,全区累计建成分布式光伏超过55兆瓦,为公共机构提供清洁能源支撑,碳减排总量达到23万吨,为全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示范创建看,内蒙古利用标杆引领作用,建立了层级递进、类型多样的示范体系。全区共创建节约型机关5588家,建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1家、绿色低碳公共机构8家、水效领跑者10家、能效领跑者6家。区本级还建成节水型机关40家、节水型事业单位20家。这些示范单位通过率先垂范,为全社会节能降碳树立了标杆,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其中,《全面提升节能管理综合质效 全方位打造低碳集中办公区》案例入选全国全社会节能实践十佳案例,并被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纳入第十二期远程培训项目,通过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网络课堂进行推广,扩大了内蒙古的示范效应。 从节能改造看,内蒙古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若干基础性节水节能改造项目。"十四五"期间,自治区本级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800万元,改造节能灯具超过9万套、节水器具近6000套,建设中水接引示范项目5个、光伏车棚项目1个。这些改造项目已初见成效,年节电能力达到336万度,节水36万余吨,相当于为全社会节能降碳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从发展前景看,内蒙古公共机构的绿色转型实践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共机构作为社会能源消费的重要领域,其节能降碳的示范效应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持续推进机制创新、示范创建和技术改造,内蒙古正在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绿色低碳体系,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从更换一盏节能灯到完善全链条低碳管理体系,内蒙古公共机构的实践显示,点滴行动也能汇聚成可观的减排成效;5588家机关单位共同推进,不仅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由公共机构带动的绿色转型,正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探索更多可复制的制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