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正面临新课题。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月11日通过《甘肃经济日报》发布的解聘公告显示,职工刘某萍因长期失联且未到岗履职,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看似常规的人事变动,却因涉及程序合规性与法律风险引发业界讨论。
公开资料表明,涉事企业系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甘肃省城乡建设领域骨干企业,其人力资源管理本应具有示范效应。
但该公司多个公开电话均未能就事件细节作出回应,仅通过知情人士确认刘某萍确系在册员工,但失联原因不明。
这种信息不透明状态,客观上加剧了公众对事件合法性的质疑。
法律界人士指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
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复函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穷尽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常规方式后,方可采用公告送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强调,程序合规需同时满足三个要件:完整保存联系记录、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公示、旷工事实证据确凿。
此次事件暴露出国有企业用工管理中的典型风险点。
首先在程序层面,若企业未完整履行电话、短信、邮寄等多渠道联系义务即发布公告,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其次在事实认定方面,若员工存在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正当缺勤理由,解聘决定将面临被撤销风险;此外,公告载体选择也需符合"省级有影响力报纸"标准,且需留存原始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企业将解聘生效日设定在三年后,这种特殊时间安排的法律效力尚待验证。
从行业管理角度看,该案例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风险防范样本。
专家建议企业应完善三项机制:建立多维度员工联络体系,定期更新紧急联系人信息;细化考勤管理制度,明确旷工认定标准与处理流程;重大人事决策前实施法律合规审查。
甘肃省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推动省属企业劳动用工规范化建设。
一纸公告背后,是劳资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双向约束,也是企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考题。
既要维护正常用工秩序、避免管理真空,也要把程序合规和权利保障落到每一个环节。
把规则讲清、把证据做实、把流程走完,才能让依法解除回归理性轨道,为稳定预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