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文物”名义变相上架,高价交易与来源不明并存 近期,围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构件在网络平台公开叫卖的线索引发关注。更调查显示——在部分二手交易平台——直接搜索“文物”对应的词条时,检索结果可能受到限制,但通过“瓷器”“琉璃”等替代关键词仍可进入大量“藏品”页面。其中不乏以朝代、皇家建筑构件等噱头包装的商品,标价从数千元、上万元到近百万元。记者联系个别卖家询问来源与经营资质,对方或以“没有资质”“个人证明”等说法搪塞,或宣称“有证书”却未能提供相应材料。部分商品还出现“面交”“私聊”等表述,交易方式更趋隐蔽。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审核短板,线上流通链条更难追溯 从供需两端看,稀缺性叙事与高溢价预期,刺激不法分子打着“文物”“老物件”旗号牟利;同时,收藏市场中部分消费者法律意识和鉴别能力不足,容易被“年代”“稀有”“来源神秘”等话术诱导。在平台治理层面,当前不少平台主要依赖关键词屏蔽、用户举报和抽检处置,对“是否属于文物”“是否为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构件”等专业判断缺乏有效前置机制。加之个人发布门槛低、商品图片与描述可随意编造,溯源和确权难度大,导致“看得见的上架、看不见的流通”现象滋生。记者实测发现,以个人身份发布标注“文物”的商品信息,可在短时间内完成上架,过程中未出现必须提交资质证明或人工核验的明确提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平台在高风险品类的准入把关仍有提升空间。 影响——冲击法治底线与公共利益,文物安全与市场秩序面临双重风险 文物承载历史记忆与文化价值,安全底线不容突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公民、组织收藏文物需通过依法继承、赠与、从文物销售单位或文物拍卖企业购买等合法方式取得;同时,法律明确禁止买卖国有文物以及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依法拆除等特定情形除外),并禁止交易来源不符合规定、被盗或被通报公告的文物等。线上平台一旦成为违规交易的“集散地”,不仅可能助长盗掘、盗窃、非法拆卸等违法犯罪,带来不可逆的文物破坏,也会扰乱正常收藏市场秩序,诱发诈骗与洗钱等衍生风险,最终损害公共利益与社会诚信体系。 对策——压实平台责任,强化协同监管与技术治理 一是完善平台准入与分级审核。对“文物”“国有文物”“出土”“墓志”“寺庙构件”等高风险表述以及高价“古董”类目,应建立更严格的上架门槛,实行“先审核后展示”,将资质校验、来源说明作为必备项,并对“面交私聊”等规避监管的导流行为加强识别与处置。 二是建立可核验的资质与来源证明机制。对声称为文物或疑似文物的商品,平台可引入文物经营资质在线核验、经营主体实名强化、交易留痕等制度,推动“谁发布、谁举证、谁负责”。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应采取限流、下架、封禁并移交线索等措施。 三是推动跨部门联动与专业支撑。文物、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可加强信息共享与线索研判,针对重点品类、重点区域和高频账号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探索引入专业机构、专家库,为平台识别疑似文物、重点构件提供咨询支持,提高处置的准确性与效率。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与消费提示。面向公众持续普及文物交易法律边界与风险点,提示“高价稀缺”“来路不明”背后的违法风险与财产风险,推动形成“不买卖违法文物、不传播违法信息”的社会共识。 前景——以更严密制度守住网络空间文物保护底线 随着网络交易规模扩大,文物流通的隐蔽性与跨区域性更加突出,对治理体系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治理重点应从事后下架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单一关键词管控向“资质核验+行为识别+交易溯源”综合治理升级,并通过常态化联合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只有把制度笼子扎紧、把平台责任压实、把协同机制做实,才能在便利交易与公共安全之间划清边界,守住文物保护的法律红线与社会底线。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珍贵载体,违规交易将造成不可逆的损失。在互联网时代,需要法律、平台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构建更严密的保护体系,让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