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用历史名人或典故给企业命名、包装品牌,已成为常见做法。从"借古喻今"的创意,到利用谐音、改字制造反差的"梗式"传播,商业主体试图以更低成本获得更高的辨识度。但当"诸葛亮"变成"猪葛亮",当"周瑜"与有关名称产生联想时,争议就随之而来:这种使用究竟是市场营销的自由,还是对历史文化符号的消解与矮化?这个边界不仅涉及是否"合规",更关乎是否"合理"。 原因—— 一是流量逻辑的驱动。历史名人天然具有传播力,公众熟悉、记忆深刻,容易引发讨论。企业通过命名和商标设计"借用"文化符号,往往能短时间内提高曝光度,降低品牌启动成本。 二是法律与治理的边界还需更明确。现行法律对历史人物的人格权益保护并不直接延伸到"名誉权",商标与企业名称登记主要从显著性、近似冲突、禁用条款诸上审查。只要不涉及对世自然人的人格权侵害,也不构成对知名商标的不正当攀附,通常能通过注册程序。 三是文化符号商业化缺乏统一标准。对"合理使用"的判断涉及多个上:是否误导公众、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文化尊严。不同地区、不同场景的标准不一致,导致争议更容易发酵。 影响—— 其一,可能造成公众认知混淆与市场秩序混乱。若企业名称与既有品牌、地理标志、老字号或公共文化资源过于相似,容易引发误认误购,增加消费者的辨别成本,还可能诱发"抢注—囤积—转让—投机"的不良链条。 其二,对传统文化传播造成"浅表化"风险。历史名人寄托着公共记忆与价值内涵,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的改写可能在青少年中形成碎片化、标签化的理解,削弱严肃历史教育的社会氛围。 其三,增加治理成本。商标异议、无效宣告、名称争议、舆情处置等环节都需要监管、司法、平台与行业组织投入更多资源。一旦触碰公序良俗底线,还可能引发更广泛的文化争议,影响营商环境与城市形象。 对策—— 首先,把好审查关,强化名称与商标审查的文化维度。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明显低俗化、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名称与标识,应结合禁用条款、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相关规定,完善审查指引,提高审查的一致性与可预期性。 其次,完善事中事后治理机制,提升纠错效率。针对集中出现的"历史名人+品类"注册行为,可通过风险提示、重点监测、快速处置等方式,减少恶意抢注和投机囤积;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例,依法推动更名、撤销或商标无效等救济。 再次,强化行业自律与平台责任。食品、文旅、教育等与公众高频接触的领域,行业协会可建立倡议与负面清单,引导企业减少"靠梗出圈"的做法;网络平台在广告投放、店铺展示、热搜推荐等环节,应对明显低俗化、挑衅性的表达加强提示与限制,避免"流量奖励"放大争议。 同时,加强公共文化引导,形成"可用但有度"的社会共识。鼓励企业以更有内涵的方式借鉴传统文化,如在产品故事、工艺传承、公益传播中实现文化表达,而不是仅停留在谐音戏仿与猎奇营销。对文化资源的商业转化,应更多体现尊重与敬畏,做到不误导、不贬损、不突破底线。 前景—— 从发展趋势看,传统文化元素进入消费市场仍将继续,关键是让"文化热"转化为"文化厚"。随着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市场监管机制优化,对恶意抢注、低俗化命名以及误导性宣传的治理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地方在相关领域的立法探索和制度创新也有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未来,建立更清晰的规则边界、形成更成熟的社会评价体系,将有助于在保护文化尊严与激发市场活力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历史名人包含着民族的文化基因,其商业使用不能仅以法律底线为标准,更需考量文化传承的社会责任。在鼓励市场创新的同时,如何构建既保护商业活力又维护文化尊严的规范体系,考验着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这既需要完善法律制度的约束力,也需要全社会对历史文化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