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南明交警查处五辆自卸货车严重超载 每车超标五成以上面临罚款记分

春节前道路交通保障专项检查中,南明区交警四中队于2月11日8时许发现异常情况——五辆同向行驶的轻型自卸货车明显“压车”负重。执法人员随即拦截检查,现场询问确认车辆正运送沥青前往南岳路施工工地。过磅数据显示,这批核载质量仅为2490kg的车辆,实测质量最低达22560kg,最高达25990kg,超载比例均超过800%。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民警依法向五名驾驶人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接受处罚。涉事车辆须卸载超标货物后方可继续行驶。 业内人士指出,类似“百吨王”现象在建筑材料运输领域仍时有发生。原因在于部分施工单位为压缩成本默许超载,货运市场的恶性竞争也让司机冒险违规。据交通运输部2023年统计,货车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占货运车辆事故总量的37%,其中80%以上发生在城市道路。 此次查处反映出三个问题:一是部分司机对超载危害认识不足,现场坦言“肯定是超载的”,折射出违法行为被视为常态;二是超载幅度高达800%,在区域内较为罕见,说明仍存在监管薄弱环节;三是五车“组团”违法,提示背后可能存在组织化违规运输链条。 南明交警部门表示,将启动溯源调查,重点核查货源地、运输企业及接收工地的合规情况。目前已从三上加大治理力度:提高重点路段动态巡检频次、建立运输企业黑白名单制度、推进智能称重监测系统建设。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对累计超载行为将追加暂扣营运资质处罚。

道路安全没有“侥幸”,超载也不存在“惯例”。此次从严查处5辆自卸货车“组团”超载,说明治理交通顽疾既要靠执法形成震慑,也要靠制度约束和源头管控。把每一辆车的载重控制在法规和安全允许范围内,是对生命负责,也是对城市运行秩序的维护。唯有让守法成为行业常态、让安全成为运输底线,才能为节日出行和城市建设提供更稳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