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给大家在2月2日开了个会,说了他们这阵子要盯着那些干得不对的异地执法和为了捞钱搞的案子。他们把A省某物流公司的事儿拿出来当典型例子说了。这个物流公司之前跟B省两家公司凑一块儿成立了甲公司和乙公司,然后派了个总经理去管事儿。到了2024年,B省那边的警察查出来甲、乙公司好像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直接在网上就把这家物流公司和它的5家关联公司的17个账户给冻住了,金额有8000多万。等到了2025年,这家物流公司觉得不对劲,跑去A省检察院告状。检察院一看这事儿不行,立马去查了查,发现B省那边根本没搞清楚那些钱到底是干嘛的,光是因为三方之间有往来就把钱全给封了,也没给开户地的机构写个通知。 于是检察院就通过省检察院跟B省那边的检察院联系上了。双方坐下来好好聊了聊,把账户范围搞清楚了,也算了算到底是多少钱。最后就给这17个账户上的8000多万元解了冻。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在会上也说了,检察机关得把对涉案财物的强制措施管紧点,别把人家合法的财产也给没收了。他们得和别的部门多配合,及时把不该封的钱给企业退回去,这才能真正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