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几天,一个轰动的AI换脸事件引爆了网络。一个短剧因为AI技术把知名演员的脸换成了另一个角色的样子,搞得观众都在惊呼:“某某演员居然也演短剧了?”事情闹大后,演员本人直接把制作方和播出方告上了法庭。 北京互联网法院最近也给出了裁决结果:制作方和播出方都侵犯了肖像权,得公开道歉还得赔钱。这事儿给AI技术划了一条线——技术中立可不能当推卸责任的借口,“撞脸”也不是违法的理由。 这次案件最搞笑的是,被告方拿出一套看似专业的流程来解释:先用大语言模型写提示词,再通过文生图模型生成人脸图片,最后视频换脸模型把面部替换掉。 但等到法庭要他们现场演示一遍的时候,被告方却支支吾吾说不出来:“账号、技术上有问题没办法完成。”这就更让人觉得好笑了。原告直接用被告提供的图片和视频片段,按照同样的步骤做了一次换脸操作。结果呢?根本就不是那个明星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这一下就把制作方的谎言给戳破了——哪里是什么偶然“撞脸”?分明是故意瞄准明星肖像,通过调参数来生成相似形象的故意侵权行为。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法官也没有死守老规矩非要“完全一致”才算是侵权。他们明确表示:只要能被一般人或者业内人士认出来就算。 现在短剧市场发展太快了,滥用AI换脸、深度合成的现象特别多:有换脸带货的,也有换脸演戏的。很多人想钻法律空子以为披上AI创作的外衣就能没事。 但是这次判决把话说得很清楚:技术中立不能当挡箭牌。只要制作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内容侵权了,就会被认定有故意行为。 被告播放公司还辩称自己有著作权授权想用这个来逃避责任,结果法院直接指出:著作权授权和侵犯肖像权根本不沾边。 平台也不能光说自己没参与制作就不管了。这就告诉大家:技术更新越快法律底线就越要守住。 AI换脸这些技术本身没有好坏之分,但如果被用来造假误导公众或者赚钱就不行了。法律必须亮出武器来维护秩序。 不管是制作方还是平台还是技术提供商都别想躲在“技术巧合”后面推卸责任。这次结案不是结束而是建立新规则的开始。 王志高撰文报道刘忠禹编辑提供视觉素材视觉中国供图大家看文章的时候也能明白这个道理:算法再高明也不能生成践踏权利的许可;科技再进步也不能合成逃避责任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