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嘉峰法庭践行“如我在诉”化解承包地补偿纠纷 乡土调解促兄妹和解

问题——搬迁补偿款引发家庭矛盾升级。 近日,沁水法院嘉峰人民法庭受理一起因农村承包地补偿费用分配引发的纠纷。豆家父母及长兄去世多年,二轮承包时涉及的地块登记在老二和小妹名下。此后,老三对承包权益心存异议。2018年经村委调解,老二同意将地块一半交由老三耕种,老三也持续实际种植。2022年村庄搬迁后,村委将远距离耕种费转入登记人老二账户,兄妹三人围绕“登记名义”与“实际耕作”、以及历史让地约定各执一词,老三与小妹先后起诉,亲属关系一度紧张。 原因——“名实不一”叠加农村利益分配敏感性。 该案争议表面是补偿款归属,实则集中于三类因素交织: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权益具有长期性、延续性,登记信息往往与家庭结构变化不同步,易形成“证上有名、地上有人”的错位;二是搬迁背景下各类补偿费用集中兑现,金额虽不一定巨大,却容易触发家庭成员对公平的强烈感受,历史积怨借机外溢;三是亲属之间“口头约定多、书面凭证少”,对当年让地的性质与边界理解不一,导致沟通成本陡增。若简单以对抗式裁判处理,可能出现“法律结了、心结未解”的风险。 影响——若处置不当易产生连锁矛盾与治理成本上升。 类似纠纷在一些地区具有一定普遍性。处理不当不仅会加剧亲属对立,影响赡养扶助、红白事往来等日常关系,还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邻里争执,形成“多案叠加”。在村庄搬迁、土地流转加快的背景下,此类纠纷还可能干扰集体事务推进,增加基层治理成本,影响社会稳定预期。 对策——联动会商、因情施策,把调解做在矛盾尖上。 承办法庭在研判案情后,将矛盾焦点锁定为“补偿款分配标准”与“家庭关系修复”两条主线,主动引入辖区司法所与村委干部参与协同调处,通过多方会商把事实讲清、把规则讲透、把情理讲暖。调解现场一度僵持:有人强调登记在册的权利边界,有人强调多年耕作的现实贡献,也有人将过去家务矛盾带入争执。面对“情绪对冲”,调解人员采取先缓和对立、再聚焦争点的方式,围绕证据依据、耕种事实、当年让地经过逐项梳理,同时结合农村熟人社会特点,把“依法说理”与“以理化情”贯通起来。 在释法明理环节,调解人员以通俗表达讲解承包地登记、家庭成员权益及补偿费用分配的常见裁判规则,引导当事人认识到:亲属纠纷若一味争高低,往往得不偿失。在利益测算环节,将各方主张对应到具体金额与可预期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让“算得清”替代“吵不赢”。在修复关系环节,调解人员从亲情责任、长期相处、子女观感等角度,引导当事人把账算长远,把气消在当下。通过循序推进的方式,三方最终就补偿费用分配达成一致,并当场履行,矛盾得到实质化解。 前景——以“如我在诉”推动基层司法从“结案”走向“解纷”。 该案的妥善解决,折射出基层司法工作的新取向:把当事人感受作为办案的重要标尺,把纠纷化解作为目标而非止于程序终结。随着乡村振兴加快、人员流动与土地要素流转加快,农村涉土地、补偿、继承与赡养等纠纷仍将保持一定数量。基层法庭需要持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一是强化与司法所、村委会等组织的联动,形成信息互通、风险共研、纠纷共解的闭环;二是推动调解规范化、可复制,总结可操作的步骤与要点,提升“把矛盾化在前面”的能力;三是加强以案释法与普法宣传,围绕承包登记、家庭协议、补偿分配等高频事项提供清晰指引,减少因认知偏差引发的诉讼增量。通过把法理、情理、事理统一起来,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村稳的综合效果。

这起普通的农家纠纷调解案,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进步。当现代司法理念与传统智慧结合,不仅化解了矛盾,更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它提醒我们:真正的司法公正,既要体现在判决书中,也要融入百姓生活。在法治建设道路上,需要更多这样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满人情味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