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武进水政监察大队在一次例行检查中,把目标锁定在了常州武进区的一家纺织公司。执法人员顺着厂区外的河道往上找,很快发现了一根藏得很隐蔽的PE水管,正在不断地把河水抽进车间,给纺织机械加压供水。因为没有找到任何取水许可证,执法部门直接以“未取得取水行政许可”为由把这家企业给立案了。 这家公司其实是在2017年刚成立的,主要业务是加工棉纺制品。到了2018年7月,为了省钱,老板决定直接从旁边的河道里“就近取水”。那个用来抽水的机器铭牌上显示最大流量是每小时20立方米。其实这台水泵一直是在不停地运转,抽进去又流出来的样子,所以每天真正用到的水量也就控制在50立方米以内。因为现场没有装计量表,执法人员只能用机器铭牌上的数字来推算违法用了多久、用了多少水。 案子查清楚以后,承办人原本是打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处以2到10万元的罚款的。不过武进区刚好出台了一份《免罚清单》(武依法办〔2021〕11号),情况正好对上号:取水能力不超过每小时25立方米;一天取的水也不超过50立方米;违法的时间还不满6个月;企业也主动停掉了抽水机、配合调查还去补办了手续。最后公司收到的不是罚款单,而是三张特别的通知:先去补办取水许可证;然后把2018年7月到现在的水资源费给补上;还有就是免除行政处罚。 《水法》第四十八条说得很清楚,直接从河里或者地下取水必须申请许可证并且交钱。第六十九条也列出了包括罚款和吊销执照在内的惩罚手段。但新版的《行政处罚法》里写了个“首违不罚”的条款:如果是第一次违规、危害不大而且马上就改好了的话可以不处罚。武进区就是根据这个精神细化了免罚清单,核心意思就是让企业整改的成本比罚款还高。 对于企业来说停掉抽水机、补办手续、把费交了这些事花的钱确实比被罚款要少;对监管部门来说这样既能守住水资源的底线又不会因为只知道罚款而伤了和气,给了企业改错的机会。 这件事也给所有用水的企业提了个醒:不管你用多少水只要没证就是违法。同时也提醒执法部门“免罚”不代表就不管了,对那些配合整改的企业一定要宽严相济。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营商环境并不是互相矛盾的,就像这条被及时纠正的PE管一样——堵住了漏洞活水才能够一直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