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讲个小故事,这事是发生在2020年10月的四川泸州市合江县荔江镇。当时有个村的合作社找银行贷款,说是要发展荔枝产业,但这笔钱却没用到正经地方,而是被村书记王某给挪用了。纪委查了一下发现,王某不仅把贷款拿去还个人的债、付公司的承包费还有个人消费,甚至还违规借走了村集体的7.38万元。 办案人员一查才知道,这个王某平时在村里独断专行,村里的财务制度又不太严格,这就让他有了可乘之机。他用小额多次的方式把村里的钱一点一点挪走,这种“蚂蚁搬家”式的腐败很隐蔽。办案的同志说了,这种行为虽然金额不大,但长期持续下来危害很大。 最后,这个王某因为还有其他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这个案子提醒我们,村干部要管住自己的手,公款不能乱花。同时村里的制度也得加强监管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