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基层司法机关如何让公平正义真正“看得见、感受得到”?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思考推进办案监督,给出了更贴近群众的回应。 问题:行政执法中“轻微违法却重罚”的现象、弱势群体维权不易、基层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等,长期影响群众的法治获得感。退休职工贾某因无照经营理疗馆被拟处罚款21万元,八旬老人王婆婆因缺乏法律知识难以继承遗产等案例,反映出基层治理中的共性难题。 原因分析:这些问题既与部分执法环节简单化、机械化有关,也暴露出特殊群体法律救济渠道不够顺畅。以贾某案为例,行政机关处罚时未充分评估当事人实际承受能力,直接适用较高罚款标准;王婆婆案则显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在运用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时,仍面临信息不足、程序不熟等现实障碍。 影响与对策:兴平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机制建设”一体化工作模式。在贾某案中,通过调取案卷、核实违法情节、评估经济状况等方式开展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将罚款从21万元调整至6000元,并以此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针对王婆婆等特殊群体,构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跟踪回访”帮扶链条,不仅协助追回遗产,还推动子女签订赡养协议。 前瞻性实践:该院将服务下沉到基层,在全市13个镇街设立检察服务站,打造“槐里小屋”一站式服务平台。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累计化解行政争议47件,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83次,推动辖区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1%。这个做法把检察履职与基层治理更紧密地衔接起来,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增添了法治支撑。
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法律规则的严格,也体现在对当事人处境的理解与回应。把“如果我是当事人”落实为办案习惯——既体现司法为民的价值取向——也是依法履职的专业要求。把群众小事办实,把矛盾化解落到制度和机制上,法治才能在基层真正落到实处,并在一次次可感可触的司法回应中凝聚共识、夯实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