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烟酒专卖店老板卖假酒卖出106盒

沁水县公安局在2025年9月查扣了一批假冒汾酒,货值高达19万余元,这起案件的被告人是晋城烟酒专卖店的老板赵某。法院的判决显示,赵某某把从郭某那进的147箱假汾酒,以低价卖了出去,已经卖出了106盒,非法获利1万余元,剩下的被查扣的还有756盒。2025年8月,这个赵某明知汾酒是注册商标,还为了多赚钱从郭某手里拿货,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坐牢三年以下。赵某某不仅非法获利1万多,查扣的未售假酒价值更是19万多,这已经属于严重情节。法院综合考虑了他认罪认罚和退赔赃款的情况,给了他八个月的有期徒刑,还要罚10000元。 沁水法院这次审理这个案件,也是为了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到来之前,给社会提个醒。法官说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做生意,都得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能图便宜去进假货。消费者买东西时也得擦亮眼睛,别光看价格低就买,最好去大商超或者品牌店买,有了购物凭证万一买到假货才能维权。 这次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安全的重视。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实施,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越来越大。赵某某的案子告诉我们,商家如果走歪路卖假酒是要坐牢的,消费者遇到假货也得及时投诉举报。沁水法院会继续用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让假货在市场上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