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监管不能变成捞好处的工具

咱们都知道,现在经济发展得快,消费者维权的路子宽了,这本来是好事儿。可有些地方的规矩被人拿来歪用了,少数人为了钱,打着“维权”的幌子,凭空捏造事实,甚至还搞违法手段给商家施压,就为了多捞点好处。这种做法不光把做生意的秩序搞乱了,也把本该解决真问题的行政和司法资源给挤占了,真成了破坏营商环境的毒瘤。 仔细琢磨这事儿为啥会闹成这样,原因挺复杂。一方面是有人利用制度漏洞,想着规模化、职业化地去牟利;另一方面是平台经济这种新业态下,商家身份看不清、具体在哪儿开店也摸不着头脑,监管起来太难抓不住人。特别是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经常是平台上登记的地址不靠谱,实际在哪儿根本查不到,消费者想维权就掉进了“找不到人、定不了责”的坑。 这种乱象带来的坏影响可不小。对做生意的来说,总是碰上那些假投诉、恶意敲诈,不光得多掏钱养着这些事儿,名声也容易臭掉;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这些虚假维权把公共资源给抢光了,真有问题想找个说法反而更慢了;从大局看,要是这种风气一直蔓延下去,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就会被破坏掉,经济也没法健康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这次搞了新规矩。在怎么管那些恶意索赔上,新办法说得很明白:投诉举报不能变成捞好处的工具,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事实依据。对于那种材料造假、冒名顶替、死活不配合核验的情况,直接就不给受理了。这样做就是要从根子上把权利给管住。 在怎么管地方这一块上,新规有个大调整。以前看“实际经营地”来确定管不管的事儿,现在改成看“公示地址”了。这样一来,平台就得把对入驻商家的身份审核和信息公示这一块责任给压实了。要是公示的信息有问题,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就有权督促平台赶紧把活儿干好。这个变化既统一了大家办事的标准,也给消费者维权指了一条更明白的路。 往前看,这套新办法实施以后,能把投诉举报的机制带回到正常维权的路子上来。通过明确各方到底谁该干啥谁不该干啥、把平台的责任压死实了,应该就能在商家、消费者和监管者之间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制度变得越来越完善了,市场的大环境也就慢慢变得干净了。最后就能把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和把市场活力给激活这两件事都给做成了。 制度好不好就看它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大伙儿的烦心事。这次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机制的优化调整,既是在精准地回应那些坏现象,也是在为法治的营商环境守好门。在规范发展这两者之间找平衡的时候,到底怎么把这些新规矩落到实处、把公平有序的市场基石给筑牢了,还得靠大家伙儿一起使劲。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完善规则、把心思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才能真正实现“良法善治”。到时候市场在规范下就能焕发出新活力,大家的权益在秩序中也就能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