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给铲了、租客赖着不走?业主这样维权才有效。小赵这次碰到了个麻烦,合同到期了,租客不但不退房,还反过来找他要钱。提前一个月微信说不续租,这租客说搬可以,先赔搬家费、空调安装费、押金。这些事儿合同里根本没写,这让小赵干着急。首先,业主给直接拒绝了吧。根据《民法典》第711条,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租客提出的那些要求既没合同依据,也没法律支持。所以,业主给书面回复对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不给你机会去想。接下来,联系也中断了怎么办呢?小赵可以邀请两名以上邻居或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上门张贴搬离通知并拍照留存。如果租客还不搬走,再报警让民警在现场出具调解书或回执单,保留好证据。还有就是电费没结清怎么办?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租期内电费由租客承担”,小赵可以在催告搬离时一并提出支付请求。如果对方还是拒绝支付的话,就拿着缴费记录、发票去法院起诉吧。至于押金的问题,如果租客已经搬离且未就欠费提起诉讼的话,小赵直接用押金冲抵电费等欠费就可以了。如果押金不够的话再起诉追偿就行。好了,再来说说小区绿化被铲的事儿。“交房才两年,孩子们最爱的那片小花园上周被推土机一夜铲平。”业主李女士回忆起来还难掩愤怒,“物业前台说不知道”,业委会电话也一直没人接。业主该找谁呢?首先给固定证据吧。拍照、录像记录现场情况很重要;联系业委会或物业要求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果没有回应的话直接拨打110报警吧。第二步依法认定“谁说了算”。《民法典》第274条写得明明白白: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改变用途必须“双四分之三”同意——即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没达这个门槛擅自毁绿就是侵权。第三步物业失职也要担责。《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给物业划了红线:必须对公共区域进行养护管理。绿化被毁前物业没巡查、没制止、没报告就是没尽到义务。第四步协商不成起诉索赔吧。收集好照片、录音录像接警回执后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恢复原状加上赔偿损失。要是构成刑事案件了公安机关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