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 13类高风险食品禁止直播销售

近年来,直播电商快速发展,食品类商品因复购率高、传播强、转化快而成为直播带货“热门赛道”。

与此同时,部分直播间在选品把关、资质审查、储运条件、宣传合规等方面短板暴露,个别问题食品通过“低价秒杀”“限时抢购”等方式流入市场,引发消费者集中反映。

如何在促进新业态发展的同时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成为监管与行业治理的共同课题。

问题在于,直播销售具有链条长、速度快、跨地域、强互动等特点,一旦出现违法违规,影响范围广、追责链条复杂。

部分经营者存在“重流量轻合规”的倾向:有的以“源头直供”“手工自制”为噱头,却难以提供稳定、可核验的供货资质;有的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生产日期等关键要素展示不清;还有的在储运环节控制不足,导致食品变质风险上升。

加之平台、直播间、主播、服务机构之间角色多元,若责任边界模糊,容易出现“出了问题互相推诿”的治理困境。

原因层面,一方面,直播交易场景呈现“内容营销+即时成交”的特征,消费者往往依赖主播口播、画面展示和评论引导作出购买决策,信息不对称更为突出;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具有专业性和系统性,涉及原料、生产、检验、包装、冷链、仓储等多个环节,任何一环失守都可能触发风险。

再加之部分从业主体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合规能力与发展速度不匹配,导致风险在流量放大效应下集中显现。

针对上述痛点,此次出台的规定以“清单化、责任化、机制化”为抓手,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

规定明确13类不得直播经营食品,相当于将高风险、违法违规空间大的情形列入“禁售清单”,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等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通过“划红线”,为直播食品经营设定明确边界,有助于减少模糊地带和侥幸空间。

影响方面,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其服务机构纳入监管范畴,推动形成从平台到直播间、从主播到机构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对消费者而言,禁售清单与主体责任压实将提升购买安全感,降低“踩雷”概率;对行业而言,短期可能带来合规成本上升、部分低质供给出清,但有利于培育守法经营、质量可追溯的长期竞争优势;对监管而言,通过明确责任主体与处置机制,将提升发现问题、快速响应和追责问责的效率,减少“跑冒滴漏”。

对策上,规定强调根据不同直播形式特点区分责任,强化“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担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应依法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确保来源可溯、过程可控;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直播带货,则需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强化对供应商资质、产品合规证明、标签标识与风险点的审核,不能以“只负责推广”规避应尽义务。

平台方面,需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推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前景来看,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为各方预留了制度落地与能力建设窗口期。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验证的治理闭环:平台要提升技术识别与人工审核协同能力,强化对高风险品类和重点场景的动态管理;直播间运营者和主播要提升合规意识,规范宣传用语与展示方式,避免夸大功效、误导性营销;服务机构应完善内部管理与培训体系,形成对合作主播、供应链的合规约束。

随着规则进一步明晰、责任进一步压实,直播电商食品经营有望从“拼流量”逐步转向“拼质量、拼信誉、拼服务”,推动行业在规范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食品安全无小事,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项新规定的发布,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领域食品安全的重视,也反映了随着新业态发展而来的监管创新需求。

从"禁售清单"的明确到"全链条"责任体系的建立,再到"智能监测"等现代化手段的应用,规定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监管框架。

接下来的关键在于各方能否认真落实规定要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成效。

只有当平台、主播、MCN机构等各个环节都真正承担起责任,才能让直播间真正成为安全、放心的购物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