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的通行规定是:电动三轮车要想在主城区里合法开,必须满足三个硬条件,那就是有备案登记牌照、交警发的通行证,还有符合规定的时间段。如果缺一张证或者超时开车,那就会被看成是违规行为,交警就得对它进行查处。在7月2日早晨8点的时候,执勤交警在芍花路拦住了一辆往东走的三轮车。车上挂着备案牌,可它并没有在当天允许通行的时间段里行驶。 交警按规矩给开出了50元罚单,可在翻找证件的时候,发现通行证不对劲:这张纸颜色偏淡、手感绵软,字印也跟真证不一样。交警当场拿出真证一对比就确定了:“这明显不是我们发的。”驾驶员解释说:“我真的通行证放在家里了,怕弄丢了也怕重新办手续麻烦。就想让我做打字复印生意的老婆照着样子又印了一张。”他原本以为颜色淡点、纸软点没人看得出来,结果一被交警翻出来就露馅了。 交警给驾驶员指明:通行证上盖的是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公章,这个印章有法律效力。伪造或者模仿这个证件就是违法的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不仅把伪造的通行证没收了,还把这辆车的备案登记牌给注销掉了。这也就意味着这辆车以后要想再合法上路,必须重新申请备案并取得新的通行证。 最后交警给所有驾驶电动三轮车的人提个醒:开车上路要做到三步准备工作:第一是提前去申请备案登记拿到官方通行证;第二是把通行证随身携带保管好;第三是牢记允许通行的时间段不要提前或者延后出发。只有依法开车才能保证安全出行。